近日,家住滨海新区塘沽街祥和新园小区的王先生反映,他向国家电网申请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装表接电业务,因物业公司向国家电网工作人员索要5000元“入场费”,导致电表一直未能安装。
王先生介绍,他在小区有固定车位,最近准备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8月10日,他在国家电网App上申请充电桩装表接电业务,第二天上午系统显示“审核通过,等待上门施工”。8月12日,国家电网工作人员联系他,说电表装不了了。原来,今年3月份就有其他居民提出类似申请,他们在小区实地查看,如果安装电表需要进行线路改造,但小区物业公司向他们索要5000元“入场费”,所以线路目前都未改造。王先生认为,小区物业公司这是故意阻挠业主安装充电桩,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记者从塘沽街道办事处了解到,物业公司索要的这5000元并非“入场费”,而是施工押金。国家电网工作人员在小区地下停车库安装充电桩,需要增设电表并破路施工。按照相关规定,小区内公共设施设备和公共道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及时恢复原状。因此,物业公司要求国家电网交一笔押金,待施工结束道路恢复原状后,物业公司再退还押金。目前,双方已达成一致,施工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