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丽)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就通过的《天津市促进天开高教科创园发展条例》向媒体进行新闻发布。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办、市科技局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就《条例》的立法意义、产生过程、主要内容及贯彻实施《条例》的计划和考虑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介绍,《条例》对科技创新策源、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创业人才、协同创新、科创服务生态等内容作出了规定。《条例》的制定和出台,有利于将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统一、相衔接,确保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有利于凝聚更广泛的社会共识,统筹全社会创新资源,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形成科创园区提质发展的强大合力,为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更好服务科技强市、教育强市、人才强市建设发挥引领和保障作用。
下一步,我市将抓好《条例》贯彻实施,以京津冀协同发展为战略牵引,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将天开园打造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创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