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聚焦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楼上有老
楼下有小~~~
回到首页 | 标题导航
2024年07月08日 星期一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楼上有老
楼下有小
老幼如何共托(图)
本报记者 韩爱青 庄媛 文并摄

  城心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养老床位。

  已装修好的承德道站点托育中心。

  “老幼共托”是一种将长者和幼儿共同托管的服务模式,旨在利用街道、社区提供的场地或养老机构、幼儿托管机构提供的场所,在合适的时间段将老幼共同照顾。这种模式发展迅速,据统计,去年全国新增注册相关企业9.2万余家,与2022年同期相比上涨20.3%。有关专家认为,“老幼共托”的出现属于我国人口形势变化下的市场行为,是对传统服务模式的创新。

  现状

  多地打造“老幼共托”新模式

  今年5月,山东济宁一家幼儿园负责人正式将养老服务中心搬进幼儿园,开始“老幼一体化”服务的试运营。老人将孩子送到幼儿园上学,自己则可以留在养老服务中心上课、用餐、娱乐。幼儿园的场地能够供老年人活动,而幼儿园师资可以就地转化,丰富老年人的课程。负责人表示,“这么做的初衷是在一个‘园’里实现全家共同享受”。

  今年6月,西部(重庆)科学城打造了首个以社区为核心,兼具专业“养老+托育”的“社区+”试点工程,居民在家门口就可实现“老幼共托”,这在一定程度上帮助解决了中年人“上有老下有小”的难题。0岁至3岁婴幼儿可以低于市场价70%的价格享受普惠性全日托、临时托、公益性科学育儿课堂等服务。老人则在社区养老服务站享受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核心内容的社会化有偿、低偿服务和个性化定制服务。居民李女士就享受到“老幼共托”给家庭带来的便利,每天早上她把老人和孩子送到社区就赶去上班,下班后再接上老人和孩子一起回家。

  除此之外,深圳、太原等城市也在试点“老幼共托”一体化服务模式,解决“一老一小”照护难题。不过,虽然各地试点都是以“老幼共托”作为基础,但均呈现出“个性化”,即依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在表现形式上有所不同。

  我市试点“老幼共托”一体化服务

  在发展“老幼共托”一体化服务模式方面,我市也走在了前列。从去年开始,和平区小白楼街道办事处就在尝试打造“老幼共托”一体化服务模式。去年10月,为老服务的城心养老综合服务中心率先建成并开始为老年人提供服务,而为幼服务的托育机构则已经完成选址和装修,正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近日,记者在城心养老综合服务中心看到,两层小楼窗明几净,内部装修风格温馨又舒适,中心具备日间照料、老人家食堂、长短期托养、医养康养等功能。百岁老人黄奶奶不久前入住中心,接受长期托养服务。她年事已高,行动只能靠轮椅,视力也下降了,一名专职护理员贴身负责照顾她的饮食起居。“平时我的工作就是给老人喂饭、洗澡、按摩,天气好的时候,还会推着轮椅带她到外面散步。”因为中心距离黄奶奶子女所居住的小区比较近,每天子女都会来看望她。除了长期托养的黄奶奶外,还有几十名老人在这里享受日间照料服务。“中心距离我家走路也就五六分钟,白天我和其他老伙伴一起在这里下棋、锻炼身体,医生经常给我们做健康指导;中午饿了就去老人家食堂吃饭,菜品丰富健康,价格还便宜。”李爷爷说。

  “老人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多项养老服务,这种模式逐渐获得他们的认可。中心正式对外开放至今,已经服务了几百人次的老人。”城心养老综合服务中心院长张媛介绍,由于和平区“寸土寸金”,经过街道前期整合资源,最终确定养老中心采取“135综合养老模式”——“1”是“一个中心”,即小白楼街道养老服务中心;“3”是三大片区,即承德道、崇仁里、泰安道;“5”是五项服务,即医养、康养、住养、乐养、安养。三大片区分别设立三个站点,分别具备老幼共托、老年大学以及老人助浴的不同功能。

  小白楼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经过前期调研发现,承德道站点周边社区年轻夫妻比较多,新生儿比例也高,家中老人有养老需求,年幼的孩子有托育需求,于是将“养老+托育”的一站式服务功能设置在承德道站点。与其他地方的“老幼共托”养老中心和托育场所设置在一起的模式不同,承德道站点结合辖区人群的需求特点,老年人和儿童分别在两个场所接受服务,不过两个场所距离比较近。“主要还是老年人和儿童的一些生活习惯不同,而且如果是托育,也就是年龄在3岁以下的孩子,对环境、卫生的要求比较高,如果‘老幼’在一起,可能会有一些健康方面的担忧。”小白楼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想做的“老幼共托”,其实就是减轻一些中年人的负担,场所设置在居住小区周边,就同时可以让家中老人接受养老服务、儿童接受托育服务。他们可以早上把老人和孩子送到养老和托育中心,晚上再一起接回,既减轻老年人需要养老又要照顾年幼孩子的负担,又解决中年人要上班无法照顾老人和孩子的难题,一举两得。

  记者在承德道站点的托育中心看到,这里面积有两三百平方米,已经完成了室内装修,墙壁以淡雅柔和的粉色为主色调,地面以上高1米的墙面采取全包裹的软装设计,以保护幼儿的安全。托育中心设有多个功能区域,孩子们可以在这里喝奶、吃饭、睡觉和接受老师专业的早期教育。

  问题

  实现“老幼共托”仍存四大问题

  早在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出台了《关于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提出根据“一老一小”人口分布和结构变化,科学谋划“十四五”养老托育服务体系,促进服务能力提质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在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统筹推进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开辟空间用于“一老一小”服务;支持将各类房屋和设施用于发展养老托育,鼓励适当放宽最长租赁期限;非独立场所按照相关安全标准改造建设托育点并通过验收的,不需变更土地和房屋性质。按照《意见》要求,小白楼街道办事处最初对“老幼共托”一体化服务模式的设想非常好,同步建设同步开放。但在现实操作层面上,遇到了不少问题。

  小白楼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第一是托育中心接收儿童的年龄设定。最初的设想是3岁以下,后来发现如果是0岁至2岁的婴幼儿,那么可能涉及奶粉喂养的问题,对环境、卫生的要求都比较高,还要有专业的喂养人员,所以托育的年龄只能是2岁以上。第二是托育、托幼、养老业务的管理分属三个不同部门,企业在开展“老幼共托”业务时,审批和日常管理都得跑不同部门,沟通成本较高。比如孩子年龄在半岁到3岁之间,属于托育,由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管理;3岁以上孩子属于托幼,由教育部门负责管理;而养老方面,则是由民政部门负责管理。第三是养老中心与托育中心的开办条件不一样,同步建设开放难度很大。从硬件方面来看,幼儿适合的教室、卫生间、餐厅等功能区,并不适合老年人,消毒标准、卫生要求等幼儿和老年人也不相同。从软件方面来看,“一老一小”代际差异大,一方好动一方喜静,再加上很多老年人患有基础病,若发生碰撞或冲突,安全风险不小,并不适合“一体共托”,只能是“就近共托”。第四是人才难寻,老幼群体的生活方式、生活习惯差异很大,能同时照顾老年人和儿童的复合型专业人才远远不足。

  “老幼共托”为何社会认知度偏低

  连日来,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发现对于“老幼共托”一体化服务模式,社会认知度偏低。受访家庭中有六成以上表示根本没听说过,只有不到两成家庭称通过媒体报道了解过,剩下的则表示虽听过但一知半解。

  而记者在详细讲解“老幼共托”一体化服务模式后,大约半数以上的家庭表示暂时不会去尝试,两成家庭觉得有意思可以去试试,剩下的家庭则持观望态度,要看一下建成的设施并充分考虑后再决定是否要去体验。不接受这种服务模式的家庭,顾虑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安全问题,部分家庭认为,儿童接触的信息量、发育阶段的特征与隔代老人的差异较大,在代际交往中可能发生碰撞或冲突,对双方都不好。二是卫生问题,部分家庭担心老年人基础疾病较多,容易出现交叉传染。

  观点

  天津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 丛梅

  实现“代际融合”

  织密服务安全网络

  “解决好‘一老一小’的照护难题,牵动万千家庭。”天津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丛梅的一个研究领域就是老年人。她认为,建立“老幼共托”一体化服务模式,可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一站式解决养老、托育两大难题,让“上有老下有小”家庭的后顾之忧得以缓解。去年年底,我市60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已达340万,老龄化率达24.93%,我市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的急速增加会使养老服务需求大增,然而现有养老服务及幼儿托育资源有限,难以满足百姓需求,急需整合各方资源,优化服务供给,实现供需平衡。

  虽然“老幼共托”一体化服务模式不失为破解“双龄共养”难题的一项有效举措,但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老幼共托”机构的硬件设施投入、师资及照护人员的培训考核问题。机构硬件设施投入大,回本慢,单靠企业往往承受不了,需要政府提供资金、场地和政策支持。此外,幼教师资和养老护理人员的缺乏、资格认定和持证上岗等问题难以解决。“一老一小”分属不同政府部门主管,部门间的协同合作需进一步加强,对“老幼共托”机构监管机制还需建立健全。

  建议利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开辟空间用于“一老一小”服务,实现“代际融合”的同时,织密“一老一小”服务安全网络,惠及千家万户。

  一是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保障有效供给,完善相关部门间协调合作机制,明确主管部门,实施有效监管,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二是“老幼共托”的出现反映了我国人口形势变化下的市场行为,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积极作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在充分的市场调研基础上,因地制宜,合理布局,避免“一刀切”,避免“闲置”的局面发生。努力以优质安全的服务更好地满足百姓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三是将养老机构和托育机构比邻而建更为科学合理,二者既有独立空间,又有共享空间,既有相互陪伴,又尊重个性化需求。四是科研机构、大学院校应加强“养老托育一体化”模式研究,并提出科学合理的对策建议。五是构建育儿养老服务人力资源队伍。加强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加强托育师资培训,持证上岗,使之规范化、职业化。

  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副教授 张立平

  提高认识、规范发展,

  逐步完善、全社会参与

  在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副教授张立平看来,“老幼共托”是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以共享服务解决养老、托育难题的一种新思路和有益探索。当前中国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而人口出生率连续8年降低。这种背景下,“老幼共托”的探索有助于促进养老和托育的资源共享,实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力资源和居住空间等方面的优化配置,让更多家庭在居家养老、就近养老、专业机构养老等方面有更多选择。尤其对于家庭人手不足、工作繁忙的上班族来说,“一老一小”的安置将大大减轻他们的后顾之忧。

  “老幼共托”也是家校社协同教育的一种延伸。通过共托机构的组织协调,老人和孩子可以参与一些共同的活动、教学及生活,老人可以给幼儿提供生活经验和智慧,传递优秀传统文化和家庭价值观;孩子的欢声笑语可以帮助老人减少孤独感,增加生活乐趣。“老幼共托”可以提供知识价值、文化价值、情感价值和成长价值。“老幼共托”也可以被视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为经济带来新的机会和发展空间。如伴随“老幼共托”的发展,会形成养老、托育、医疗服务等产业,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和就业,也会形成一系列的创新产品和服务。

  “但是,我们还应该看到,新生事物的出现总是伴随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张立平表示,当下“老幼共托”面临诸多问题,法律法规不完善,无法保障服务质量和安全,也难以解决服务纠纷和风险;对待“老幼共托”的社会观念有待提高、服务供需不平衡和不充分等问题。他建议,为保障“老幼共托”事业的健康发展,政府应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对“老幼共托”机构予以规范,相关监管机构(如民政、卫健、教育、市场监督等部门)要制定“老幼共托”组织的进入、监管和退出标准,加强责任主体对权利的认识和对义务的履行。另外,为保证“老幼共托”事业的可持续发展,高校也应积极参与并发挥作用,如与政府或企业共同开发急需的专业和有效的服务体系、设计“老幼共托”服务课程体系、建立老幼服务实习基地、定向培养专业化人才、定期举办老幼服务人员技能培训等。当前“老幼共托”的当务之急,是传统托幼场所的转型改造,对空间和设施的认定与功能提升,以适应老幼人群的特点和需求,“先提高认识、规范发展,再逐步完善、全社会参与,也许是‘老幼共托’一体化服务模式发展的合理步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版权说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所属10报2刊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保护。所有关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及其子报子刊内容产品的数字化应用,包括但不限于稿件签约、网络发布、转稿等业务,均需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商谈,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有互换稿件协议的网站,在转载数字报纸稿件时注明“来源-天津日报报业集团-XX报”和作者姓名,未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有协议的网站,谢绝转稿,违者必究。
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法律事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