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以来,市委、市政府深入实施推动天津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全市广大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自觉当好基层组织“带头人”、做好基层群众“主心骨”,用心用力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抓发展,尽心尽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在基层治理、乡村振兴、创文创卫、疫情防控、防汛抗洪等大战大考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涌现出一批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业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努力营造牢记嘱托、担当作为、实干奋进的浓厚氛围,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中发挥好典型引领作用,在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建党103周年即将来临之际,经市委批准,市委组织部决定授予田炳昇、郝庆水、郑玉清、石尚、刘天民、寇之明、王志广、殷进阁、廉春英、刘美娇等10名同志第二届“天津市十佳村党组织书记”荣誉称号,授予王凤荣、赵金梅、晏萍、王洋、王玚、边晖、刘伟、王芳、陈莹、林则银等10名同志第二届“天津市十佳社区党组织书记”荣誉称号。
这次受表彰的同志,是农村、社区带头人队伍中的优秀代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要以他们为榜样,学习他们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深学深用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学习他们敢闯敢拼、开拓进取的奋斗精神,扎根基层踏实苦干,团结带领广大群众攻坚克难,推动基层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学习他们心系群众、亲民爱民的为民情怀,牢记党的宗旨,排除万难解民忧、竭尽全力暖民心、做出实绩惠民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学习他们严于律己、廉洁奉公的优良作风,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依法依规履职用权,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坚守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为党和人民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全市各级党组织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中,要认真组织学习第二届“天津市十佳村党组织书记”和“天津市十佳社区党组织书记”典型事迹,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对标先进,见贤思齐,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守初心使命,忠诚干净担当,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