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睿)记者昨日从市安委会办公室获悉,位于北辰区的天津市道合冷链仓储有限公司未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存在事故隐患。目前,该隐患已整改完毕。
记者了解到,执法人员近日对天津市道合冷链仓储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将工厂改造项目发包给某市政工程公司(项目承包单位),项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系总经理刘某,该公司虽对项目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统一协调、管理,对施工安全工作进行了检查和记录,但未与项目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执法人员责令限期改正,对该公司罚款1万元,对该公司总经理刘某罚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