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与河北省定兴县人民检察院举办《关于建立知识产权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会签仪式。
《意见》以坚持依法合作、改革创新、效率提升为原则,明确了互涉案件办理、联合调研、同堂培训等方面的协作机制,并确定要在开展协作办案的基础上,加强常态化联络,共建涉案企业合规快速处理绿色通道,健全司法与行政衔接工作,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工作格局,推动两地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走深走实。
和平检察院将以此次会签为契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职能,不断落实、深化协议内容,拓展协作广度深度,着力打造知识产权特色亮点品牌,在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上展现检察担当,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积极贡献力量。
张惠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