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法治观察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回到首页 | 标题导航
2024年03月29日 星期五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苔花如米小 也学牡丹开
——记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 朱丽云
孟凡博

  2024年,是朱丽云从检的第12个年头,也是她奋战在刑事检察一线的第12个年头。12年里,她坚持深挖案件线索,实现精准打击,高质高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一次次正与邪的交锋,一次次善与恶的较量,她付出了全部的心血和汗水,坚定守护着这片土地上的公平正义。

  “除了依法办案,我还能为那些需要帮助的当事人做些什么?”这是朱丽云常问自己的问题。一起立案监督案件中,申诉人王某被医院诊断为癌症,做了器官切除手术。经过术后化疗,王某的身体恢复了健康。此时,王某却怀疑自己并没有患癌症,是医院骗了他,要求检察机关开展立案监督。

  为了帮助王某解开疑惑,朱丽云翻阅了大量医疗书籍,详细了解癌症的判断标准和治疗手段。朱丽云又结合法律规定,站在王某的角度,耐心释法说理,并邀请医疗专家为王某解读诊疗方案。红桥区人民检察院专门举行了一场公开听证,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方式彻底解开了王某的心结。

  靠着对当事人的这份真心诚意和对工作求极致的态度,朱丽云曾经帮助失足少年回归社会、惯犯小偷步入正轨、街坊邻居冰释前嫌……一桩桩的民心案件,在她的柔性司法中得以圆满解决,真正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朱丽云曾经参与本市首例“套路贷”涉黑案公开审理;也曾从海量数据中抽丝剥茧,对婚恋诈骗嫌疑人实现精准打击。经过数百起案件的磨炼,朱丽云深知,检察工作承载着太多责任和使命,不能有一丝松懈和半点马虎。繁忙的工作中,朱丽云从未停下学习提升的脚步。她先后荣获“天津市优秀公诉人”、“天津市基层人民检察院办案能手”、“天津市普通犯罪检察条线优秀办案检察官”、“天津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人才”等荣誉。

  “白日不到处,青春恰自来。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这是朱丽云最喜欢的诗。从检12年,从书记员到检察官助理,再到现在的员额检察官,她如同一朵安静的苔花,以昂扬无畏的身姿,迎着光的方向,在公诉席上绽放最美芳华。 孟凡博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版权说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所属10报2刊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保护。所有关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及其子报子刊内容产品的数字化应用,包括但不限于稿件签约、网络发布、转稿等业务,均需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商谈,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有互换稿件协议的网站,在转载数字报纸稿件时注明“来源-天津日报报业集团-XX报”和作者姓名,未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有协议的网站,谢绝转稿,违者必究。
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法律事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