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廖晨霞)5月8日起,天津市将实施“超标”两轮电动自行车禁行措施。为推动工作顺利开展,由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举办的“天津市‘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换购宣传周”近日拉开帷幕。
记者了解到,2019年推出的电动车新国标对两轮电动车实施了分类管理,2019年前生产、不符合国标标准的车辆被称之为超标电动车,超标电动车只能在过渡期内骑行,过渡期结束以后将不得上路。为了引导非标电动自行车加快、有序退出或置换为合规车辆,我市有关部门出台相关规定,对于超标电动车并没有采取一刀切的措施直接淘汰,而是设置了相应的过渡期。2024年的5月8日起,天津市将实施“超标”两轮电动自行车禁行措施。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25km/h,蓄电池标称电压不大于48V,整车重量(含电池)不大于55kg,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等。两轮电动车的“以旧换新”工作也进入了“提速期”。
3月28日至30日,第二十二届中国北方国际自行车电动车展览会将在天津梅江会展中心举行。为进一步推动“非标”电动车换购工作开展,展会组委会特别在现场开辟了“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换购活动专区。记者在现场看到,交管部门在现场设置了上牌点,市民在购买电动车后可现场上牌,一站式办齐所有手续。
记者现场向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民警了解到,5月8日以后,悬挂黄色号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公安交管部门将会对超标车上路进行管理。“市民购买新国标车后要及时办理注册登记上牌。我市207家公安派出所均可办理,市民也可在100家带牌销售商店购车并办理一站式的服务。对于不再使用的超标车,要及时到公安派出所窗口去办理注销。”民警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