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睿)记者昨日从市安委办获悉,2023年11月,国务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组第十四组对我市津南区进行现场考核巡查时发现,海河教育园区02单元02-03地块二期工程存在重大火灾隐患问题。
该项目现场管理混乱,可燃物多,现场违反多项消防类有关法律条款和技术规范要求,存在较大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易导致群死群伤。如现场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未做到三区分离,办公生活临时用房均在塔吊吊臂回转半径之内;施工现场随处可见易燃、可燃的材料和垃圾,部分材料采用可燃编织物遮盖,部分消火栓未设置专用消防扳手,抽查发现1处室外临时消防栓无水等。目前,相关问题已完成整改,消除了火灾隐患。
津南区住建委依据行政处罚案件调查,于2023年12月7日向涉事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天津住总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处罚10万元,对天津市金屋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监理单位)处罚5万元,对天津市鑫磊建筑安装劳务有限公司(分包单位)处罚5万元,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9名责任人员,分别实施警告、记过、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奖金的处罚措施,对津南区住建委3名责任人员给予诫勉、批评教育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