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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安机关从重从快打击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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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0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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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我市公安机关从重从快打击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
韩雯

  本报讯(记者 韩雯)岁末年初,有不法分子借机囤积烟花爆竹,非法销售、低买高卖,从中牟取暴利,如“1688加特林”进价25元1个,不法分子炒到60元到100元不等的价格售卖,并将数百箱甚至数千箱烟花爆竹非法储存在自己家中、居民小区、街边汽车、厂房仓库等地,形成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对此,我市公安机关将始终坚持高压严打态势,坚决从重从快打击,为广大群众欢度春节营造平安祥和的治安环境。

  1月1日,公安河东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河东区某小区一居民住宅内存放大量烟花爆竹。公安河东分局立即调集警力,在该居民家中查获烟花爆竹245箱,并将嫌疑人彭某(女,49岁)当场抓获。

  经审讯,彭某对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1月2日,彭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涉案烟花爆竹已安全转运到仓库储存。

  据公安部门介绍,自2023年12月30日以来,天津公安机关持续严打整治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截至目前,共查处涉烟花爆竹案件81起;处理涉案人员82人,其中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人、行政拘留17人,其他行政处罚62人;查获烟花爆竹5307箱。

  ▶▶法律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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