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是北宋时期一位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好官员,可谓是古代士大夫“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楷模。连其政敌司马光也由衷地称赞王安石道:“其人素有德行,平生行止无污点。”黄庭坚在《跋王荆公禅简》中赞叹:“予尝熟观其风度,真视富贵如浮云,不溺于财利酒色,一世之伟人也。”南宋陆九渊的《荆国王文公祠堂记》赞颂曰:“洁白之操,寒于冰霜,公之质也。扫俗学之凡陋,振弊法之因循,道术必为孔孟,勋绩必为伊周,公之志也。”
不求做官 但求做事
王安石出生于宋真宗天禧五年十一月十三(1021年12月18日),《宋史》说“安石少好读书,一过目终身不忘”。少年时的王安石跟随做官的父亲辗转各地,耳闻目睹民间疾苦。其父王益为官清廉、为人正直、善施德政,影响了王安石一生,他从幼年便立下“矫世变俗”的宏图大志。
《宋史》记载:“其(王安石)属文动笔如飞,初若不经意,既成,见者皆服其精妙。”王安石因此深得当时的文坛领袖欧阳修赏识,极言王安石日后的成就将无人可以比肩。庆历二年(1042),王安石以第四名的成绩进士及第,签书淮南判官。按照宋朝的规定,凡是进士高第者,为官一任后,即可担任集贤院、昭文馆、史馆等一类馆职,经此途可以迅速升迁,日后极有可能位列宰辅,因此被视为飞黄腾达的最佳途径。然而,王安石却放弃了京试入馆阁的机会,于庆历七年毅然去鄞县(今浙江宁波)当了一名知县,因为他怀着学以致用的信念,不求做大官,但求做实事。
鄞县三年,王安石政绩卓著,赢得了官声和民望。皇祐三年(1051),王安石任舒州通判,勤政爱民,治绩斐然。宰相文彦博向皇帝推荐王安石,说他恬然自守,是不可多得的人才,请求予以越级提拔。朝廷应允,并很快下诏书召他进京入试馆职。不料,王安石却上了一道《乞免就试状》,以不想激起越级提拔之风为由请求皇帝收回诏命。不久,欧阳修向皇帝保举王安石进京入朝做谏官,王安石又以祖母年高为由坚辞不就。嘉祐三年(1058),朝廷任命王安石为度支判官。第二年王安石向宋仁宗上《万言书》,根据自己在地方任职的实践,系统地提出了变法主张,遗憾的是宋仁宗没有采纳。
王安石前后在地方做官20余年,朝廷多次委任他以馆阁之职,均固辞不就。士大夫们以为王安石无意功名,不求仕途,遗憾无缘结识。朝廷屡次想委以重任,都担心王安石不愿出仕,于是便任命他与人同修《起居注》,王安石辞谢多次才接受。不久,王安石任直集贤院、知制诰,审查京城刑狱案件,朝中士大夫都引为盛事。嘉祐八年,王安石因母亲病逝,遂辞官回江宁守丧。宋英宗在位时期,屡次征召王安石赴京任职,他均以服母丧和有病为由,拒绝入朝。
清正廉洁 不迩声色
王安石为官清廉,严于律己,朴素无华,不喜奢靡。《宋史》记载,王安石曾为受封的大臣作诰命,朝廷允许其可收取受封大臣赠送的润笔财物,可是王安石对这类财物概不接受。有一次,王安石实在推不掉了,就挂到学士院梁上。王安石丁忧后,这些财物被同事祖无择拿下来作为办公经费用掉了,王安石知道后对祖无择很反感。
《宋史》记载:“(王安石)性不好华腴,自奉至俭,或衣垢不浣,面垢不洗。”王安石的“不讲究个人卫生”,还成就了他“不占公家便宜”的一段佳话。在古代,官衙有几进院子,前面办公,后面是官员及家人休息生活的地方,一些生活设施多由官府配备。王安石因改革被贬为江宁知府,他多次托病请求离职,得到朝廷批准。古代官员离职时,凡是公家的财物必须上交,不准留用。可是王安石的夫人吴氏特别喜爱公家配备的那张藤床,不舍得退还。一群小吏多次来索要,在吴氏看来,那帮人无非是认为王安石失势,墙倒众人推,找借口寻衅滋事罢了,吴氏心里有气,一直不予理会。家人将这件事告诉了王安石。王安石把夫人叫来,自己脱了鞋,光着脏兮兮的脚丫子,在那张藤床上走了几趟,又倒头在上面睡了很长时间。素有洁癖的吴氏见了,恶心极了,连忙用手掩着嘴巴,让下人赶快把这张藤床抬走,送还给官府。从这则王安石巧还藤床的故事,可见王安石公私分明,不贪图公家之物。他身为宰相,但在京城并无私第,罢相后隐居金陵郊外,只有茅舍一处,仅能遮蔽风雨,四周连院墙都没有。
《五总志》曾记载,因王安石善诗好文,有一个地方官员以为他喜欢文房四宝,于是就投其所好,送来一方宝砚,并当面夸耀宝砚的好处:呵之即可得水。王安石听了后,笑着反问他:纵得一担水,又能值几何?羞得那人无言以答,只好收起宝砚起身告辞。
《梦溪笔谈》记载,王安石有哮喘病,用药需要紫团参,但是买不到。其时薛师政自河东还朝,正好有这药,就送给王安石几两,王不接受。有人劝他说:“您的病,非这药不能治。这病困扰您很久了,这点药物不值得推辞。”王安石说:“平生没有紫团参,也活到今天。”竟不接受。作为一个封建社会的高官,如此行事,难能可贵。
《独醒杂志》记载,王安石做宰相的时候,儿媳妇家的亲戚萧公子到了京城,顺便去拜访了王安石,王安石邀请他吃饭。萧公子一听当朝宰相要请自己吃饭,真有些受宠若惊,于是他郑重其事,穿着华丽的衣服前往。过了中午,萧公子感到饥饿难忍,可是王安石还没有请他入席,他心里想:我第一次来,主人肯定会准备丰盛的宴席来款待我,饭菜也会做得非常精致,时间晚点儿情有可原,于是忍着饥饿,耐着性子等下去。过了很久,王安石请他入席。萧公子兴高采烈地在餐桌前坐下,可是一看桌面傻眼了,竟然菜肴果蔬都没准备。萧公子心里觉得很奇怪,喝了几杯酒,才上了两块胡饼,再上了四份切成块儿的肉。上饭后,又上了一份菜汤。萧公子很娇惯,只吃胡饼中间部分,把湿且厚的饼边儿都扔在了桌上。王安石看到后,也没有说什么,只是起身把萧公子丢弃的饼边儿拿过来全吃了。萧公子见堂堂宰相如此节俭朴素,羞愧难当,起身告辞了。
王安石作为一个封建社会的士大夫,生活检点,不迩声色,实为罕见。王安石任知制诰时,其妻吴氏,为他置一妾。当王安石得知该女子是“家欠官债、被迫卖身”而来时,不仅没有收她为妾,还送钱给她,帮助她还清官债,使其夫妇破镜重圆。《侯鲭录》记载,王安石出任地方官,由金陵途经扬州时,扬州太守刘原父以非常隆重的礼节邀请他做客,并找来很多官妓列于庭下献艺。可是王安石却黑着脸色,不肯落座。刘原父见状,只好把官妓撤走。由此可见王安石始终保持节操,洁身自好。
心系百姓 以民为本
王安石刚到鄞县上任,就不顾车马劳顿,深入到乡村调查研究。从他的《鄞县经游记》可以看出,王安石自庆历七年十一月十四日至二十五日共12天时间,顶风冒雨,风尘仆仆,行程数百里,跑遍了东西14乡。为了不扰民,王安石夜晚全是宿在寺庙中。
这次调研,王安石掌握了第一手材料,在鄞县做了三件惠及民生的实事:一是兴修水利。他于当年冬季农闲时节,亲自带领乡民起堤堰、决陂塘、大修水利。鄞县的抗灾能力大大提高,旱能浇涝能排,粮食连年丰收;二是兴办学校。王安石拨款修复了几处破烂不堪的校舍,将县内的孔庙全部改成“县学堂”,聘请地方名儒执教。从此,鄞县城乡书声琅琅,弦歌不绝。三是实施“青苗法”。王安石到鄞县的第二年,发现农民春天青黄不接,只好向富户高息借贷,到秋天还完本息后,再去掉上交朝廷的赋税,就所剩无几了。如果再遇到天灾人祸,就要鬻儿卖女、倾家荡产。王安石于是把县府粮仓中的存粮借贷给乡民,约定到秋收之后,“加纳少量利息,赴县偿还”。这成了王安石后来熙宁变法时“青苗法”的初次试验。《宋史》记载:“(王安石)再调知鄞县,起堤堰,决陂塘,为水陆之利;贷谷与民,出息以偿,俾新陈相易,邑人便之。”清朝诗人陈劢的《读王荆公〈鄞县经游记〉有感》一诗云:“荆公宰吾鄞,学校振士风。石台足师表,楼王皆儒宗。留心及水利,经游详记中。旱涝切民瘼,往返劳行踪。当时青苗法,实惠遍村农。”
鄞县由于人口多土地少,老百姓不得不以打捞海盐出卖为生。一些官办的盐场为了垄断盐业生产销售,就千方百计制止私自买卖食盐。王安石的上司,浙东转运使给下属各县下发了“捕盐”令,要求雇专人逮捕出卖私盐者。为了维护老百姓的利益,王安石据理力谏,写下一篇《上运使孙司谏书》。其文以书代论,语言犀利,指出“令吏民出钱购人捕盐,窃以为过矣”,鄞县盛行贩私盐的原因就在于地少人多,手中无钱。如果一味“捕盐”,不仅于国于民无补,还必将逼民纷纷为“海盗”,社会危机必然加剧。全文论述精辟而深刻,语辞质朴中透露出凛然正气,显示了王安石为民兴利的志向与胆识。
王安石刚调任舒州通判那年,正遇大旱,颗粒无收,市面上的粮价飞涨,老百姓忍饥挨饿,已出现鬻儿卖女现象,王安石忧心如焚。而通判只是知州的助手,无权决策,于是王安石向知州建议,借鉴他在鄞县的做法,开仓借贷于民,以度饥荒。不料州府粮仓稻谷匮乏,他又建议州府向大户平价收购粮食,再转手向民众低息借谷。可是这些大户为富不仁、囤积居奇、大发难民财。王安石又委托所属的一位知县去做这些大户的工作,无奈收效甚微。尽管经过王安石的多方周旋、筹措,收购来一部分粮食,但难以满足全部难民的需要。由于干旱,老百姓无法耕种,求雨而不可得,王安石忧心忡忡,急盼甘霖,有感而作《舒州七月十一日雨》:“行看野气来方勇,卧听秋声落竟悭。淅沥未生罗豆水,苍茫空失皖公山。火耕又见无遗种,肉食何妨有厚颜。巫祝万端曾不救,只疑天赐雨工闲。”全诗先景后议,语气峻急,为百姓生产生活而产生的焦急之情和对不关心百姓疾苦的腐败官吏、豪强地主的愤激之情溢于言表。
王安石在舒州任通判虽然级别提升了,却是一名副职,不像知县那样有决断权,但他却恪尽职守、尽心尽力为老百姓谋利益。他深入民间调查,探究弊政根源,认识到由于豪强兼并,百姓困苦不堪,他在《感事》一诗中写道:“丰年不饱食,水旱尚何有。虽无剽盗起,万一且不久。特愁吏之为,十室灾八九。原田败粟麦,欲诉嗟无赇。”“朅来佐荒郡,檩檩常惭疚。”关心百姓疾苦之情跃然纸上。王安石在《发廪》诗中感叹“三年佐荒州,市有弃饿婴”,发出“愿书七月篇,一寤上聪明”的呼喊,表现了关切民瘼、主张改革弊政的远大理想。
熙宁二年(1069)二月,宋神宗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王安石提议变法,神宗赞同。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熙宁变法”。这次变法内容丰富,涉及政治、经济、军事、社会、文化各个方面,在当时也有不少争议,但是变法的根本宗旨是围绕民生、造福百姓、富国强兵。新法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强地主的兼并势力,青苗法取代了上等户的高利贷,限制了高利贷对农民的盘剥;方田均税法限制了官僚和豪绅大地主的隐田漏税行为;市易法使大商人独占的商业利润中的一部分收归国家,打击了大商人对市场的操纵和垄断;免役法的推行使农户所受的赋税剥削有所减轻,大力兴建农田水利工程,对农业生产的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社会经济发展,人民负担减轻,呈现了百年来不曾有过的繁荣景象。
元祐元年(1086)四月,王安石病逝,享年66岁,葬于江宁半山园。朝廷追赠王安石为太傅,封为“荆国公”,谥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