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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0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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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眼中的城市窗口系列报道⑦
礼让斑马线 做得怎么样
本报记者 赵煜

  2023年1月到10月,天津市交管部门共查处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4000余起。据了解,我市自2018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整治工作,将近6年时间过去,仍有机动车在斑马线前违法抢行。

  现场:

  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时有发生

  11月26日12时,南京路与营口道交口的车流量非常大。因为此路口的信号灯比较多,交替闪烁、分工明细,加上交通监控摄像头一直处于工作状态,因此路口秩序井然,记者在现场观察20来分钟,没有发现闯灯违规通行行为,机动车大多会主动礼让过斑马线的行人。一位女士领着一个三四岁的女孩,从营口道口往赤峰道方向过马路,她还没完全穿过南京路,南京路上的绿灯就亮了,双向机动车可以直行。这位女士见状连忙拉着孩子就跑,自东向西方向已经启动的三辆机动车相继停在斑马线前,待这位女士过了自己所处的车道,才又启动汽车,向前驶去。

  11月28日20时,河西区气象台路与吴家窑大街交口却出现了截然相反的场景,虽然天色已晚,但是路上的行人并不少,吴家窑大街由南向北方向的人行便道上已经站了七八位等待过马路的行人。绿灯亮起,这几个人快速走上斑马线,但同时,从吴家窑大街右转进入气象台路的机动车也一辆跟着一辆驶上斑马线,从走在最前面的一位男士身前驶过。男子赶紧停下脚步,观察着车辆的距离和速度,紧跑两步,躲开右转车辆。其余几人也都效仿他,一步不落地排队前行,没再给后面的机动车留穿行的缝隙。

  连续几天,记者在河北区王串场一号路与真理道交口,河东区华昌道与新浦路交口等处,均看到有机动车在斑马线上与行人抢行。有些司机会有刹车行为,但没有避让行人;有的机动车行驶的速度比较慢,但依然抢在行人之前通过;还有一部分机动车,信号灯变更后直接快速起步,迅速通过斑马线。

  不礼让的理由:

  没有监控 路怒症 安全教育缺失

  南京路是我市比较繁华的一条交通要道,因为两侧有很多商场、写字楼、学校等,因此信号灯设置齐全,路口处经常有交警值守,交通秩序相对好。采访中,不少司机直言,“南京路上摄录点位多,稍微不注意就会被罚款,所以开车必须遵纪守法。”

  市民王女士对此颇有同感,“我每天上班都要走南京路,由于路面宽阔,有时信号灯变红时,我还没来得及走到对面。大部分司机都会停车礼让,有的司机看我不动,还摆手示意,让我先过。在其他地方的路口就没有这待遇了,比如穿行芥园道,即便斑马线处是绿灯,也得躲着机动车,它不让我,我让它。”

  斑马线处不礼让行人,机动车驾驶员各有各的理由,“我跟着前边的车过去的,没看见行人。”“有的行人过马路慢慢悠悠,像散步一样,我能不急嘛。”“过马路还看手机,能让他吗。”“路口没有摄像头,完全可以闯过去。”

  记者采访过程中发现,机动车礼让行人,做得最好的是公交车,707路一位司机师傅说,“公司安全教育天天讲,左转让行、右转必停。”

  交管有话说:

  还会持续加大纠正治理力度

  “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统一部署,我市自2018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整治工作。”市交管局秩序支队蔡警官告诉记者,针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违法问题,今年以电子警察的非现场处罚为主,10个月共查处4000余起。在没有警力现场值守以及电子警察难以完全覆盖的路段,驾驶人在遇行人通过斑马线时,没能自觉做到减速让行的问题仍然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2019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也明确规定,驾驶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礼让、避让行人。

  “机动车礼让行人既是法律中明确要求驾驶人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也是城市文明的缩影。”交管部门分析,机动车路口抢行,与驾驶人心存侥幸、文明出行重视程度不够、安全出行意识不强等因素有关,所以交管部门还会持续加大对此类问题的纠正治理力度。

  目前,我市40个路口开设了处罚不礼让行人的电子警察,后期还会进一步增加电子警察的执法点位,加强对无警力管控路口交通违法行为的摄录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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