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做好“五篇大文章” 天津建行在行动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科技金融篇~~~建行天津市分行依托科技优势打造公积金还款“一站式”柜面服务新模式
普惠金融篇~~~建行天津市分行以金融之力赋能民营经济发展
~~~建行天津市分行以金融底肥润养创新创业土壤
回到首页 | 标题导航
2023年11月30日 星期四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创业热土盛开“创新花”(图)
建行天津市分行以金融底肥润养创新创业土壤
津轩 肖毅
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普惠金融业务特色网点

  近年来,面向天津区域内创新创业企业,建行天津市分行从产品研发和金融服务角度不断推陈出新、更新迭代、提质增效,使金融产品更加符合市场发展,满足客户需求,以金融助力科创企业茁壮成长。知识产权成果遍地开花。

  从“无形资产”到“有形资金”

  天津某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注册于天开高教科创园西青拓展区,专业研发、生产环保过滤材料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30多项自主知识产权。

  “企业初创期科研投入很大,受限于生产规模时有经营周转资金占压,确实需要资金。可是除了租来的办公厂房和购置的仪器设备,实在没什么能抵押的……”园区调研中,企业负责人向天津西青支行的客户经理诉苦。

  “针对您这种科技型企业,我行已形成专属评价体系,结合知识产权、销售收入、纳税社保等维度测算,可提供纯信用的融资额度……”客户经理当即收集了客户资料,在建行天津市分行绿色通道支持下,用时5天就将贷款资金发放到企业手中。“知识就是力量,有了园区和建行的‘双保险’,我们创业发展的劲头更足了!” 企业负责人不禁感叹。

  该笔贷款仅是建行天津市分行支持科创企业的一个缩影。天津市“一号工程”天开高教科创园于今年5月开园后,建行天津市分行高度重视,立即成立金融服务专班,建行天津西青支行更是瞄准域内,积极对接,作为唯一一家与天开园西青拓展区管委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商业银行,开展“入园即授信、一高加一低”专属服务,进行纯信用、知识产权质押等新型贷款模式的有益尝试,助力企业将“无形资产”转化到“有形资金”。

  从“数砖头”到“数专利”

  自2021年中国建设银行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以来,建行天津市分行坚决贯彻总行部署,积极推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创业。

  某获批企业是天津津南区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蓄冷保温膜创新型冷链物流包装企业,获得高新技术证、雏鹰企业和绿色工厂认证。其生产的蓄冷软包符合国家“双碳”目标要求。该企业通过新技术产品研发,得到新兴物流领域市场认可,订单量激增,出现资金缺口。由于缺乏有形资产作为抵押物,融资进展并不顺利。建行天津津南支行在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与企业对接,帮助企业全面梳理在手知识产权,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与建行天津市分行制定融资方案,以专利权质押为企业办理普惠信贷业务,实现从“数砖头”到“数专利”的新突破。

  在津南区政府和建行的大力支持下,经过两年积淀,该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已由22项增长至36项,“含金量”大大提高,销售收入也提升近30%,今年5月被认定为天津市第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前景广阔。

  从黑蓝双色到“万紫千红”

  “中小企业只有不断改革创新,才能适应市场的激烈竞争。绝不能让几代人辛勤创造的品牌之花在我们手中凋谢。”天津市某墨水制造厂负责人誓要扛起传承民族品牌的重任。

  该厂建于1935年,是中国墨水的诞生地,被认定为首批“中华老字号”企业,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是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022年,建行天津河北支行在与市商务局有关部门的走访中了解到企业融资需求,及时为客户进行“善新贷”业务的申报。正值河北区疫情严重,政银企通力合作、分支行上下联动,克服多重困难,很快便实现贷款发放,客户对建行的产品和服务效率表示极大认可。

  今年6月,通过数字平台对企业经营状况和与建行合作情况的分析,客户贷款额度提升至450万。这种与“老客户”长期稳定的合作,进一步支持了我国老字号及先进制造业企业的传承发展。如今,企业生产的墨水已从蓝黑色发展出上百种颜色、几千种产品,满足书画者们“万紫千红”的梦想。

  今年6月中旬,天津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 加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特别是要提高民营企业融资可获得性和便利化水平,着力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持续推动企业降本增效。

  截至10月末,建行天津市分行科创小微型民营企业有贷客户数已达1910户,信贷余额超49亿元。涉及的金融信贷产品包括善新贷、科技双创贷、滨海高新区科技积分贷等,涉及行业覆盖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中医药、环保和节能技术推广等重要产业链和领域。        津轩 肖毅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版权说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所属10报2刊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保护。所有关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及其子报子刊内容产品的数字化应用,包括但不限于稿件签约、网络发布、转稿等业务,均需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商谈,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有互换稿件协议的网站,在转载数字报纸稿件时注明“来源-天津日报报业集团-XX报”和作者姓名,未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有协议的网站,谢绝转稿,违者必究。
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法律事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