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照章办事”“文件就是这么规定的”,如果你去某个部门办事,得到这样的回答,听起来没毛病,但心里肯定还是会别扭。
这样的事例并不少见。比如,河南一大货车司机投诉,在湖北襄阳南营下高速,被收了900元过路费,按照规定,鲜活农产品可享“绿色通道”,而工作人员给出的理由是:车上装的是紫薯不是红薯,不在鲜活农产品目录里;湖南一老人去银行柜台取养老金,因不会写字,被工作人员告知,不会签字就取不了钱……类似这样的“照章办事”,群众怎能满意?
毛泽东同志在《反对本本主义》一文中说,“盲目地表面上完全无异议地执行上级的指示,这不是真正在执行上级的指示,这是反对上级指示或者对上级指示怠工的最妙方法”。不顾实际、机械执行,甚至给不办事找“挡箭牌”,显然不是真正照章办事,而是违背了实事求是的精神。
基层作为政策执行的“最后一公里”,会遇到很多具体、琐碎和偶发的情况,这些情况可能是没有预案或具体制度规定的,需要面对面应对、一事一议地去解决。在不违背政策原则的前提下,合理变通是服务好群众的必要能力。但很多人忽视了这一点,要么不敢变通,要么不想变通,对政策文件消化不透、理解不深,遇到新问题拿不出对策,只能硬生生将政策规定“搬”出来。再加上有“是你的事,不是我的事”“我就是个办事的,不符合规定,我也办不了”这样的应付心态,出现照本宣科、“一刀切”的情况,也就不足为奇了。
当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变通,还需要上级为下级“撑腰”。《半月谈》曾报道,某地要求给村里“煤改气”,但一位80多岁的老人说自己不会用天然气,也不敢用。基层干部做了很长时间思想工作,也没把老人说通,最后考虑安全问题,就“特事特办”没有改。尽管按要求录了视频证明,相关工作人员还是受到处分。一句“还是照章办事安全”,多少有些无奈在里面。对变通行为客观认定,合理的给“掌声”、不合理的“打板子”,基层的顾虑少了、服务好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强了,解决问题的高招、硬招也就有了。
其实照章办事与灵活变通之间,并不矛盾。在合理边界里的变通,目的与“不折不扣执行”初衷是一致的,那就是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将事关群众利益的事,办出令群众满意的效果。从上到下,在心里有了这样一条标准,“照章办事”的“章”会与时俱进,服务群众的“变通”也将更有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