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海河之声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记者眼中的城市窗口系列报道③~~~高收益驱使车主想尽招数逃避执法 给交通安全带来隐患
市政府办公厅、天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津云新媒体《政民
零距离》栏目与天津日报社会部合办
天津帮办
帮办热线23602777
http://ms.enorth.com.cn/zmljl/~~~
~~~
~~~
民情面对面
热线23602777
车型偏小 站名没改 接驳不顺~~~
~~~
警示标牌摆放不规范 安全措施不到位~~~
《汽车违停堵了上学路》后续~~~
回到首页 | 标题导航
2023年11月03日 星期五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违停车堵门 业主进出困难
本报记者 韩爱青

  小区旁的一条路,机动车违法停车现象严重,甚至有车辆直接堵门,让业主出不来也进不去。

  10月24日8时左右,住在北辰区环景路江南春色花园小区的刘先生送孩子上学,当他打开小区南2门时,发现一辆小轿车停在门口,把门堵得严严实实。一位老人骑电动自行车送孩子去幼儿园,看到这种情况只能绕行其他门。“我步行送孩子,拉着孩子费劲地从门和车的缝隙处绕了出去。”刘先生说,小区旁边的环景路是单行路,道路一侧施划了停车泊位,小区南2门周边10多米没有停车泊位,可总有人在这里违法停车。

  当天8时30分许,记者赶到环景路,在江南春色花园小区南2门处看到,一辆橙色小轿车堵在门口,前方还有一辆白色轿车停在黄网格线上。

  业主杨女士告诉记者,每到周末,环景路与环瑞北路交口处,未施划停车泊位的道路一侧总会停很多车,使得道路变窄,过往车辆通行十分困难,“小区地下车库入口就在旁边,业主开车回家都难,好几次差点蹭到违停车。”

  10月27日18时左右,记者再次接到业主反映,又有一辆小轿车违停堵住小区南2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记者将情况反映到公安北辰分局交警支队双口大队,民警表示,针对江南春色花园小区附近的违停情况,将研究具体解决对策,利用技术和设施相结合的手段,防止车辆违法停放。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版权说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所属10报2刊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保护。所有关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及其子报子刊内容产品的数字化应用,包括但不限于稿件签约、网络发布、转稿等业务,均需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商谈,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有互换稿件协议的网站,在转载数字报纸稿件时注明“来源-天津日报报业集团-XX报”和作者姓名,未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有协议的网站,谢绝转稿,违者必究。
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法律事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