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是天津市2023年20项民心工程之一,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及时动员部署,持续强力推动,力求取得实效。
开展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是引导食品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强化自律的一种有效方式,对于发挥示范作用,影响和带动更多食品经营者自觉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促进食品市场道德诚信体系建设、保障食品安全具有积极意义。市市场监管委自2013年起开展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工作,2013年至2017年该工作连续5年纳入天津市20项民心工程,2019年、2022年再次纳入民心工程。全市现有市级管理示范店78家、区级管理示范店1686家,销售者参与创建的积极性越来越高,广大市民的关注度进一步提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今年,为进一步落实民心工程,本市加大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力度,本着“广泛动员、精益求精、提升规范、示范带动”的原则,坚持自愿、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成熟一家、发展一家,新建市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30家、区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1100家。依据《天津市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实施办法》,严格建设标准和认定程序,由市市场监管委、区市场监管局分级实施。经申请(推荐)、实地核查、审核认定、公开公示、公告颁证五个环节进行认定,符合区级管理示范店条件,且被认定为区级管理示范店,满一年以上的,可以申报市级管理示范店。对获得认定的管理示范店实行每两年一复查的动态管理机制,不再符合建设标准的,依规取消称号,确保认定的管理示范店质量经得起考验,让群众满意。
为持续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工作,市市场监管委制定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工作的通知》,召开动员部署会,确定了具体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今年管理示范店建设分为三个阶段,其中,二季度是宣传动员阶段,三季度是重点培养阶段,四季度是集中认定阶段。此外,为了更好地提高企业和消费者参与的积极性,市市场监管委和各区市场监管局加大管理示范店的宣传力度,多形式、多媒体介绍管理示范店建设活动,食品经营者参与度和社会公众知晓度都在提高。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开展培训6737人次,开展现场咨询宣传活动299场次,上门入店进行定向指导3315次,确定区级管理示范店培养对象1365户,按照《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做好2023年市级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核查认定阶段工作的通知》要求,已完成31户市级管理示范店候选单位认定阶段的实地核查。通过管理示范店建设,从经营资质、经营条件、从业人员管理、经营过程控制四个方面,着力提升食品销售者自律意识、经营场所环境、从业人员管理水平、经营过程控制能力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有效提升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市市场监管委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担责、履责、尽责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按程序完成管理示范店认定工作,确保创建质量,让群众看到更多变化、得到更多实惠,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