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牛家牌乡孙家庄村村民张玉泉向本报热线23602777反映,2021年2月至10月间,他带领木工组在武清区碧桂园云河上院商品房建设工地干活。活干完了,工钱没结,在武清区清欠办的关注下大家拿到5万元工钱,余下的28万元至今没着落。
张玉泉出具的结算单上,除了2021年每个月的日工数字等信息外,还有两行手写的字,大意是双方最后协商还差33万元,负责人一栏签名为王刚强,张玉泉说他是分包老板。
“我跟王刚强不认识,让我们来干活的是海阳市聚创建筑工程公司,一个朋友介绍的。”张玉泉说,他们做的是地下车库的木工活,后来还做过“保交楼”。为赶工期,他用了不少零工,最多的时候,一天就用100多个零工。
“开始到月就发工资,感觉挺正规的,后来不按时发了。”一直到工程做完,又几经交涉才有了一张结算单,那以后就找不到王刚强了,电话不接,微信不回……
记者按照张玉泉提供的手机号联系王刚强,电话转至来电提醒业务。
武清区清欠办主任王东明介绍,王刚强以自然人名义分包涉案工程,给清办工作带来难度。据清欠办调查,王刚强之前被碧桂园云河上院其他民工组告上法庭,法院判决王刚强给付40多万元工钱,进入强制执行阶段,王刚强没有可执行财产,法院已将王刚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月15日下午,在武清区清欠办,记者见证了清欠办组织的调解。沈阳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民管员刘春禹证实,张玉泉确实带人在沈阳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的碧桂园云河上院干过部分木工工程,但是按照总包与分包的合同,总包方已将工程款(包括农民工工资)全部给到分包人王刚强,甚至还比计划多给付了40多万元。现在,王刚强失联,总包方不能仅根据王刚强出具的结算单给张玉泉结账,需要张玉泉等人提供证据。
张玉泉表示,工地管理很严,每天下班前会有人来给零工拍合影照片,2021年5月前的照片就是沈阳腾越公司当时的民管员给拍的。既然工地方有给零工拍合影照片记录的制度,零工出工的证据就应该由工地方提供,不能事后向干活的人要。张玉泉出示了部分合影照片,照片以工地为背景,水印相机偶尔留有当天气温。
当天的调解结果是,张玉泉回去找证据,包括当初的手账,联系当初的零工等。沈阳腾越公司回去再调取证据。
根据法律规定,禁止将建设工程分包给没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更不能分包给个人。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或者分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清偿。
王刚强作为自然人是如何分包到碧桂园云河上院部分建设工程的呢?刘春禹表示,自己2022年才到公司工作,不了解情况。
武清区清欠办表示,之前通知沈阳腾越公司提交涉案材料,该公司未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