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丽)7月26日至27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喻云林出席并讲话。
会议表决通过了基因和细胞产业促进条例、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决定,审议了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人才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分组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查批准2023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同意市人大财经委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3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分别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2年市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同意市人大财经委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2年市级决算的决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儿童健康促进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乡村振兴情况的报告,关于支持鼓励台胞在津投资兴业工作情况的报告等。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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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政府、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审议的人事事项。
喻云林在会议结束时说,这次常委会通过的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全面实施上位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具体举措。要贯彻落实好这部法规,强化立德树人的鲜明导向,强化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强化政府和各有关方面的法定职责,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工作,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
喻云林指出,会议通过的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刚性要求,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法治天津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要突出思想引领,突出系统观念,突出精准施策,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顺清、赵飞、李虹、张庆恩、殷向杰,秘书长李清出席会议。副市长谢元、范少军,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凤超,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会后,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专题讲座,喻云林在主持时强调,加强学习、增强本领,是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体现,是依法履行职责、做好人大工作的必然要求,要不断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切实把学习摆在第一位置,提高自觉、明确重点、改进方法、增强实效,为人大工作筑牢思想之基、夯实履职之本。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同志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努力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进行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