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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1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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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集《在北方》关注现代女性独立人格
文学奇妙的地方,是很美好的融合(图)
口述 张惠雯 整理 何玉新

  “女性的爱、抉择和自由──张惠雯小说集《在北方》分享会”近日在北京举行。十月文艺出版社总编辑韩敬群、著名作家徐则臣、海外华语文学研究者戴瑶琴与张惠雯一起分享了创作历程和阅读感受。

  张惠雯1978年出生在河南省周口市西华县,1995年获新加坡教育部奖学金,赴新加坡国立大学商学院留学,现居美国波士顿。长期以来她一直以母语写作,已出版短篇小说集《两次相遇》《在南方》《飞鸟和池鱼》《蓝色时代》等,曾获人民文学新人奖、《上海文学》奖等奖项。《在北方》由十月文艺出版社出版,包括《雪从南方来》《二人世界》《黑鸟》《玫瑰玫瑰》等九篇短篇小说,聚焦生活在美国的华人女性群体,道出了她们所面临的情感、婚姻、养育等问题。

  人无论生活在什么地方

  遇到的基本问题都是一致的

  我最早写小说,是从去新加坡留学时开始的。那时我的小说有一种乡愁,比如早期模仿沈从文《边城》的《古柳官河》,写新疆草原上爱的萌动的《爱》,写一位满怀善意的乡村妇人的《路》。虽然写的是世态人情,但却并非来自我个人的现实经验。

  十几年前,我和家人移民来到美国,继续写小说,一半是写记忆或想象中的故乡县城故事,一半是写从朦胧渐渐变得真切的美国故事。后来我和家人从美国南方的休斯敦搬到北方的波士顿,我的小说也开始以美国北方为背景。以前看《北京人在纽约》,写那一代移民如何打工,如何在那个社会立足,如何解决生存问题,而现在我写的是在海外的中产阶级,物质不再匮乏之后,他们又遇到了家庭的问题与心灵的困惑。我也始终关注女性话题,关注女性如何从家庭关系、母子关系中解放自己,保持自己的完整性。

  之前我出过一本《在南方》。美国的南方和北方其实区别也挺大,地理人文的不同造成了各地方人的气质、人的性格的差异。即使是移民到那边的人,个人的气质也会受到地理环境的影响。

  《在北方》包括我近三四年间创作的九篇小说。叙述的重心都是女性,她们或张扬,或隐匿,或被压抑,或追求自由,核心问题仍是女性要在爱情、婚姻、亲情和社会关系中做出怎样的抉择,才能保持独立的人格。在这九个故事中,有的女主角也许从未真正觉悟到独立人格在人生中的必要性,但她们都敢于采取行动,哪怕是失败的行动。

  经常有人问我:“你写的移民有一个典型特征,就是孤独,只有生活在国外的人才会这样吗?”我想说的是,大家不要以为我写的是华人移民的生活,可能就跟国内距离比较远,其实不存在距离,人无论生活在什么地方,遇到的家庭关系的困难、婚姻关系的挣扎、育儿带来的生理心理压力、岁月的流逝、人与事的变迁……这些基本的问题都是一致的。孤独也是我创作的主题,人在哪里都可能会觉得孤独,异乡有异乡的孤独,故乡也有故乡的孤独,在热闹的人群中也会感到孤独。这是不可避免的,无论在国外还是在国内,本质上没有区别,也没有隔阂,因为人性是相通的。

  不是在寻找新奇故事

  而是把日常生活变成小说

  以前我喜欢现代派小说,读了很多现代派作品之后,又回头重读古典主义作品,读狄更斯和塞万提斯,我发现感觉不一样了。现代主义的很多东西都继承了古典主义的精髓。

  比如格雷厄姆·格林,他有一篇小说完全是在向乔伊斯致敬,题材跟乔伊斯的一篇小说一样,都是写一个女孩要跟男人私奔,但关键时刻放弃了私奔的念头,又回到家里。我特别欣赏这种“师承关系”。从古典主义到现代主义,其中有很巧妙的关联和继承,有微妙的映照,这就是文学奇妙的地方,是很美好的融合。好的文学绝不是凭空而来的。

  我不写热点的东西,也不写离奇的情节,主要把描写的重点放在人身上。我特别欣赏诗人艾略特的一句话,他说:“诗歌不是寻找新奇的感觉,而是把日常的感觉幻化成诗。”我在写短篇小说的时候也遵循这个原则,我不是在寻找新奇的故事,而是把日常生活中的东西变成好的短篇小说。我觉得短篇小说在文学性和艺术性方面更接近于诗歌。

  短篇小说就像印象派绘画。古典主义的绘画气势恢宏,但给人一种压迫感,我有一点看不下去;而印象派的绘画,可能就是一小幅作品,但清新之气扑面而来,一下子就能触动人的心灵。短篇小说其实是不能以情节取胜的,因为没办法在很长的篇幅内铺展情节,很难做到跌宕起伏、风云际会,要是想写得很曲折,就得牺牲其他东西,比如精心设置的氛围感,语言统一的调性,包括小说里的诗意和抒情气质,都很难保留下来。

  短篇小说和长篇小说一样,也要塑造人物,通过截面、场景、对话把人物树立起来,展示出人性灵魂毛细血管的那种感觉。福楼拜说过一句话:神在细微的事物中。我特别赞同这句话。有时候我们在书中看到一个人物,觉得很难忘,就是因为他的某个细节、某个场景留在了我们的印象深处。

  我的阅读并不是很宽广,吸收的营养主要来自经典作品。我特别推荐福楼拜、亨利·詹姆斯、乔伊斯、普鲁斯特、博尔赫斯……他们的作品百读不厌,既有古典主义的东西,比如很扎实的细节描写,很棒的情景和对话,同时又开创了现代主义。这些大师的作品我会反复读,比如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有一段时间就放在我的床头,不知道读了多少遍。乔伊斯的《都柏林人》对我的影响特别大,其中一篇《死者》,是我心目中最理想的短篇小说。如果我能写一篇像《死者》那样的小说,我就觉得无憾了。契科夫当然是我最喜欢的短篇小说大师,对我的影响最大,《在北方》中有两篇小说,《双份儿》和《奇遇》,采用了契诃夫的套层叙述结构,都是男性叙述的关于女性和欲望的故事。

  通过心理细节的推进

  让人物变得丰厚起来

  有评论家说我的小说比较倾向于心灵化,我觉得我是通过心理细节的推进,通过日常经验的细部化描写,让人物变得丰厚起来。一部电视剧,情节非常丰富,充满巧合和高潮,但有很多电视剧看过就忘记了,并没有把人物树立起来,没能在我们心目中留下很深的印象。小说跟电视剧的区别就在于,小说是一个完整的审美经验,把读者带进一次阅读的旅程,读者可以幻想自己的感受,通过跟人物产生共情,看到人物的内心,唤醒自己的经验。

  在小说中,我尽量挖掘现代女性普遍面临的问题。《在北方》里有一篇小说《二人世界》,写女性初为人母时,面临男性无法体会、无法理解的困境和挫折感。当我自己刚有小孩的时候,我就觉得我的世界崩塌了,从女孩变成母亲,所有的事都以小孩为核心,小孩子不睡觉你也不能睡觉。很多女性生育之后会面临产后抑郁,我想要去寻找共同的东西,写出我们共同面临的挑战。

  我高中毕业去了新加坡读大学,开始纯粹的英文教育,我觉得我要是用英文写作,还是有一点点有利条件的,但我没有选择英文写作,因为我找不到一个好的理由。很多朋友用英文写作,是想吸引西方读者,但我对于吸引更多的读者,或者说扩大我作品的市场并没有太多兴趣。我十多年来都是用中文写作,我真的特别喜欢我的母语,中文特别雅致、特别美,我能够把我的故乡和我的语言结合起来。所以我说过一句话──母语即故乡。我的母语就是我的故乡,如果我放弃了母语写作,我也就离我的故乡太远了。我并不需要更多的西方读者,如果我写得更好,有一天会被翻译成英文或者其他语言。

  我没有刻意地计划去写长篇小说,虽然长篇小说可能会让我成为一个大众接受度更广的作家,但我也没有太多考虑。我写小说纯粹是因为我自己喜欢写小说,到目前为止,我觉得我还是比较适合写中短篇小说。这跟我个人的气质很像,写短篇更能用到我擅长的东西。另外一点是,我是母亲,也是家庭主妇,生活中的杂事比较多,还没有进入一个不被打扰的状态,等小孩长大了,可能就有大量的时间去写长篇小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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