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月27日从文化和旅游部获悉,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出台了《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将进一步规范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充分发挥标准化对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办法共五章二十八条,包括总则、机构与职责、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以及附则等内容。
办法明确,文化和旅游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对于各类标准的管理,应当遵循标准化工作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制定单位有关要求执行。其中,文化和旅游行业标准由文化和旅游部制定,因此,办法重点对行业标准的工作程序和基本要求进行了规定,明确了行业标准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报批、发布、备案等流程和要求。
记者2月27日从文化和旅游部获悉,为全面实现文化和旅游市场涉企证照电子化,不断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决定自2023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应用文化和旅游市场涉企电子证照,启用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印章。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