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廖晨霞)人社部日前发布个人养老金政策,天津列入试点省市之一。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目前,个人养老金制度已在我市正式启动。
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沈超介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由三部分组成,也就是俗称“三支柱”。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城职、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发挥的是保基本、兜底线作用,截至10月底,全市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959.28万人、408.73万人、384.97万人。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是对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第三支柱包括个人养老金和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
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负责人侯睿智介绍,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有两点好处:一方面,可以在基本养老保险以外,再多一份积累,退休后多领取一笔养老待遇。待遇水平根据个人养老金的缴费金额、投资收益确定,全部缴费和收益领完为止。另一方面,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可享受递延纳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参加人在缴纳个人养老金时,缴费金额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税前扣除,投资环节也暂不征税,在领取环节再按照领取金额的3%征收个人所得税。
专家提醒,个人养老金的缴费需要较长封闭期才能领取,个人养老金的金融产品由个人自愿购买、风险自担,因此,广大市民可以结合自身实际,做好整体财务规划,理性参加和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