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装或者袍子
早些年,现实生活中的律师穿什么的都有,就算是开庭的时候,律师们也是怎样穿的都有。当然,也有不少律师一贯风度优雅,穿衣得体。尤其是开那种公开的大法庭,比如刑事辩护案件,法院和检察院连同法警,都有标准和美观的制服,看上去很美。而穿着不同风格衣服的律师在法庭坐成一排,有眼花缭乱之感。民国时代,法律照搬西方,律师们平时穿西装和长衫,开庭的时候是有律师袍的,而且跟法官制服差不太多。而律师制度短暂的20世纪50年代,人们都是穿着整齐划一的蓝黑制服,律师也别无其他选择。八九十年代,人们虽然开始皱巴巴地穿上西装,后来才逐渐知道西装有那样多的说法和讲究。商务和正式场合,还是得穿西装,律师们穿西装的也渐渐多了起来。但西装谁都可以穿,律师这样一个庄严又专业性超强的职业,应该在履行职务的时候有标准化的服装,这是这个行业的整体荣誉。
开庭时穿律师袍,不仅能解决衣着混乱的问题,同时仪式感就是程序的体现,在庄严的场合,人们会不自觉地虔诚和敬畏起来。2002年3月,全国律师协会通过了《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当年的10月,司法部批准了这一办法和《律师协会标志使用管理办法》,从2003年元旦,律师们开始被要求在法院开庭时要穿上律师袍,佩戴律师的徽章。我记得我购买的那套律师袍大约是400元,元旦以后在天津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时我就穿上了律师袍,曾被媒体报道过。但是我那身律师袍没穿过几次,现在还在我的衣柜里挂着。其他律师同行在开庭时穿袍子的似乎也不是很多。要说那黑色的袍子和红色的领巾,配上白衬衣和蓝色为主体颜色的徽章,大方庄严,面料是纯毛的,一切都好像没什么问题,但是律师们不太愿意穿。那时候私家车还没有太普及,律师们还有很多骑自行车去开庭,如果穿着那身袍子骑自行车去法院,那就太拉风了,如果把袍子带到法院的厕所再去换,显得没有什么尊严和归属感。在法院的等待大厅,律师是和当事人混在一起的,穿袍子肯定会显得怪异,就只好等到进入法庭的那一刻再穿上。而且,律师们开庭时穿不穿袍子,由谁来监督,也是个问题。2016年最高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人民法院出庭规则的决定》,第十二条规定:“出庭履行职务的人员,按照职业规定着装。”但这个规定落实情况也并不特别好,听说最近又有新的文件了,还是要求律师出庭要穿袍子。律师们到了法院之后,如果能有个地方换衣服,并且如果能有个专门的地方等候,而不是和当事人在一起,这对律师的执业将大有好处,对法院工作也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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