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之后
开庭之后,很多律师的第一个动作是把缠在脖子上的领带解开,然后开始收拾桌子上的文件──电影上是这么演的,真实情况也往往如此。解开领带,是一种自我放松,律师如释重负。其实对于一个全情投入的律师来说,每一个案件的开庭都是如此。庭审也是个遗憾的艺术,从纯粹技术的层面,是不是表达得很好,声音是高了还是低了,姿态仪表是不是得体?从专业的把握来看,是不是很好地领会了审判员的意图,在哪个方面所做的还有所不足,提交的证据是不是有足够的证明效力?类似种种,都会在律师的脑海里复盘。不管开庭前准备得如何精密,在开庭之后,律师总会发现有所疏漏,也许是真的疏漏,也许就是完美主义。律师开庭虽然结果是别人的,过程真的是自己的,庭审过程是律师的作品,这是要对自己负责的。
开庭之后,可能会有一种“可算结束了”的长舒一口气的感觉,尤其开庭的感受如果不错,甚至会有自满滋生。至少,一个案件的代理工作告一段落。但把优势化为胜势是很重要的,对于一个案件最终获得胜诉的结果,还有很多事情要做。颇有些过去民间谈起盖房子时候所说的“房子上盖儿,活儿完了一半儿”的感觉。之后马上要归纳、总结、补充,根据开庭情况,重新安排工作。
律师发表代理意见,审判员可能沉思,也可能频频点头,赞赏律师的才华不等于能采纳律师的意见。法庭其实不是律师秀才华的地方,律师要的也是结果,因为是替人家在要。有的律师觉得审判员对自己并不友好,但获得了胜诉的判决。案件是否有一个好的结果,不能跟着感觉走。
一个律师是不是有一定水平,举手投足,一个回合过来,审判员就知道一二。同理,一个优秀审判员在法庭之上简直是指挥千军万马,如果张弛有度,律师也会暗暗叫好,也有的审判员做得不够好,律师心里也会有一杆秤。在开庭之后,律师要为审判员能写出一篇好的判决书而做协助工作,为审判员服务,其实也是为自己。把完善好的代理词尽早提交给审判员,有的还会根据庭审的新情况重新写代理词。还有其他标注清楚爽朗的文件,比如相近的判例,适用的法律法规汇编。交给审判员书面材料,如果可以再附上电子版本,这样审判员采用起来就方便了。总之律师要清楚自己不是要和审判员对抗,永远想着服务别人,这就对了。一个好的律师,交给审判员的材料,都会有自己的风格。当然,毕竟是开庭结束了。那边厢,审判员也脱下法袍,要回家了,法律人从法庭出来,普通人的日常的生活方式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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