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因教师节礼物引发的劳动争议案近日尘埃落定。重庆一民办幼儿园的前园长王某仙(化名)因在2023年教师节前夕“收受”学生一盒价值6.16元的巧克力,被幼儿园认定违反教育部印发的《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并作出开除处理。王某仙不服,将幼儿园告上法庭。法院认定幼儿园的行为违法,应支付赔偿金,王某仙收受的巧克力价值较小,且是小朋友出于喜爱和尊敬而赠送,不宜定性为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
这一事件由于看上去太过奇葩,很多网友怀疑是假新闻或者搞笑的洋葱新闻,经反复确认后才惊呼“活久见”。转念一想,又想通了——幼儿园老板是不是早就有意解聘她了,然而又找不到一个合法合规且不用付赔偿金的理由。于是,幼儿园老板故意找茬,上纲上线,小题大做,既把人赶走了,又省了赔偿金,顺便给人泼一盆脏水,可谓“杀人又诛心”。
园方的辩护词中称,王老师是幼儿园园长,应当知道教育部门相关的教育法律法规,收受礼品的行为已经违反了规定内容。幼儿园是幼儿人生启蒙的地方,教师的一言一行对幼儿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王老师接受孩子的礼品,孩子就会形成认知:只要给老师送东西、送礼品,老师就会喜欢我。这种认知一旦形成,在孩子内心中,这颗不良的种子会生根发芽。
“不良的种子会生根发芽”,太可怕了,似乎不开除王老师,这帮小朋友有三观崩坏的危险。然而,家长们并不怕王老师“带坏”自家孩子,纷纷为王老师鸣不平。家长和学生赠送王老师巧克力的行为,仅为感谢老师的辛苦付出,没有其他想法。更为关键的是,王老师不忍心拒绝小朋友的心意,还把巧克力和其他家长及小朋友一起分享了。多么好的一件事。尊师重教,老师接受小朋友的敬意不能和收受礼品混为一谈,何况王老师还顺势教了小朋友学会分享。或许,王老师唯一欠缺妥当的是,在分享的时候,应提醒孩子们不用特意买礼物送老师,健康快乐,团结友爱,就是送给老师最好的礼物。
法院的判决同样也遵循这一逻辑,认为6元巧克力有别于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支付凭证等财物。不宜将该行为定性为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也无法认定王老师系利用其职务,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即使幼儿园认为王老师收取小朋友零食存在不当之处,但结合零食的价值以及将零食分享给其他小朋友的情况看,王老师行为并未达到严重失职的程度,亦未超过普通善良人之衡量标准及公众正常容忍范围。另外,幼儿园在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上存在瑕疵。综上,幼儿园严格贯彻教育部规定的做法值得肯定。但同时,作为教育机构,管理方式应当善意、宽容且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