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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7月津城降雨量较常年同期偏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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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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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日常生活中
熟视无睹的小事
机动车遇积水不减速 真“糟心”
文/摄 解菁 李文博

  下雨天路面出现积水,无论是行人还是非机动车在通过时都难免会受到影响,尤其是积水路面上不减速的机动车和飞溅起的水花,成了行人和非机动车在雨天遇到的糟心事。昨日本市一场降雨,记者兵分几路赴多点位调查发现,雨中行车的不文明行为还是时有发生。

  11:20 八里台桥下桥处

  市民冯女士驾车从八里台桥下桥时,旁边一辆公交车从她右后方超车驶过,遇到水坑没有减速,一大片水花喷涌而起,瞬间遮盖了冯女士的车前挡风玻璃,使她看不清前方道路,影响驾驶。冯女士表示,当时副驾驶位置的车窗还打开了一条缝隙,积水也溅进了车里,座椅都被浇湿了,好在副驾驶没人。下桥后马上就是一个向左的转弯,幸好当时路面上车辆不多,视野被挡后她立马减速慢行,没有发生事故,回想起来,她感到十分后怕。

  13:00 和平区电台道

  降雨后,一些道路的两侧出现了积水现象。电台道上两侧的停车位都是积水,骑自行车和电动车的人都会不约而同地向道路中间骑行,尽量绕开积水的地方。然而即使是这样的情况,记者发现过往的车辆很少有减速通过的。机动车通过时溅起的水花甚至会直接溅到路边停放的车辆。记者发现,有的骑自行车的市民不得不停下来让行那些不减速的车辆,一个领着孩子的妈妈不得已用身体挡在孩子身旁,防止水溅到孩子身上。

  14:30 河西区东江道

  靠近洞庭路一侧

  由于道路较窄,双向两车道的路面上满是积水。记者在现场观察了半个小时后发现,大多数汽车只有在路口信号灯变红后,才会减慢车速,而当信号灯处于绿灯时,不少汽车则会为了能够快速通过路口,加速通行,溅起的水花甚至会落到人行便道上。

  记者看到,一名骑着电动车的外卖小哥就被旁边并未减速的汽车“泼”湿了鞋子。不少骑着非机动车的市民在经过这里时,都会小心翼翼,有的骑车人还会在路面没水的地方停下来,等待汽车过去。在这里通行的二十几辆汽车中,仅有两三辆车见到路边有骑车人会主动减速。

  15:42 水上公园东门

  水上公园东门前的路面同样出现积水情况,但由于积水的位置正好位于非机动车道直行的一侧,因此非机动车都不得不绕开积水借用一旁的机动车道通过。然而在记者采访期间,虽然通过此路段的非机动车并不多,但绿灯通行的情况下路过的机动车并没有减速让行,甚至还有向借道通行的电动自行车鸣笛的情况。机动车车轮飞溅起的水花不断落在一旁非机动车骑行者的身上。

  16:05 南开区苍穹道与士英路交口

  苍穹道与士英路交口的周围都是居民小区,虽然雨势已经没有一早那么大,但行人还是需要打伞通行。很多老人手里还拿着蔬菜等物品。然而此时路旁的积水已经漫到了机动车道上,靠近人行横道的地方几摊积水成了路过行人的噩梦。尤其是当路口显示为绿灯,车辆可以直接通过时,飞速旋转的车轮激起的积水高度甚至超过在路旁等灯的行人的膝盖。记者采访中看到,一位老人为了躲避突然被汽车激起的混满脏污的积水吓得一个倒退,差点摔倒。

  相关规定

  有权威机构研究表明,车子通过积水路面的合理时速在车速10至20公里/小时,对行人影响不大;在车速30公里/小时左右,膝盖以下被溅湿;车速40公里/小时左右,水花溅起1米多高。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文/摄 新报记者 解菁 李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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