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蔡某(男)和王某(女)登记结婚,并于2012年、2014年分别生育长子蔡某甲、次子蔡某乙。2020年初,两人因教育方式和观念的不同再次发生激烈争执,此后王某及两子一直与王某父母共同生活。王某、蔡某曾分别起诉过离婚,均被法院驳回。分居四百多天后,蔡某再次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蔡某甲、蔡某乙名下相应银行存款,其中蔡某甲、蔡某乙名下的存款系二人成长过程中接受他人赠与所得,共计26万余元。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认为,当事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对蔡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夫妻共同财产由二人平均分割,但对蔡某要求分割蔡某甲、蔡某乙名下存款的请求不予支持。宣判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春节期间,有关压岁钱的讨论逐渐升温。“为什么压岁钱越涨越高?”“少了拿不出手,多了又心痛”“压岁钱赶上我一个月工资了”……与红白喜事等人情负担一样,压岁钱成为新焦虑。一些年轻人着手“整顿”压岁钱,与同辈亲戚约定取消互发压岁钱或者降低压岁钱金额,提倡人情交往新风尚。而“夫妻离婚要求分割两个孩子26万压岁钱”这个热搜令人大开眼界,离婚争家产和孩子抚养权的纠纷常见,但离婚要求分割孩子压岁钱还真是少见。而压岁钱足足有26万元之多让人感慨,这应该是个富足的家庭,然而,这个男子离婚却打孩子压岁钱的主意。“父母离婚,孩子已经够伤心的了。孩子跟着母亲生活,还要分孩子压岁钱,这父亲太没溜了。”
不过,也有网友疑问,压岁钱其实是父母拿出去的钱换来的,应该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吧。法院不支持分割的法理依据是什么?法官的解释来了。本案中蔡某甲、蔡某乙名下的存款系二人在日常生活中接受的来自长辈的赠与,这一赠与应当属于长辈对晚辈的财产性赠与。尽管二人在接受赠与时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从保障未成年人财产权的角度出发,即使是在未成年人未满八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阶段,接受赠与的意思由监护人作出,也不能改变该财产属于未成年人本人的结果。因此,在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均不能以监护人的身份要求分割属于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只能由法定监护人代为管理,财产本身的所有权依然归属未成年人。
法官回答了多年来争议的压岁钱到底该归谁所有,由谁支配的问题。当家庭没有解体时,这只是幸福的烦恼,而当夫妻离婚时,就可能成为纠纷。如此说来,这个案子有很大的普法意义。父母应保护好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其中包括压岁钱,但父母不能据为己有,也不能单纯为自己消费。夫妻离婚,抚养孩子的一方,在孩子成年前可以管理这笔钱但无权擅自处分。从这个角度考量,网友或许错怪这位父亲了。网友以为该男子在第一层,实际上男子是在第五层:诉讼的目的可能是为了固定证据,一旦女方再婚后乱花孩子的压岁钱,这位父亲可以替孩子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