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速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每日新说 天津市新闻名专栏~~~
~~~杜甫草堂维修好 铺我屋上三重茅
~~~
~~~
~~~
~~~
回到首页 | 标题导航
2023年12月22日 星期五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每日新说 天津市新闻名专栏
女子为留学起诉父母要求分房拿钱 不合法理也不合情理
本报评论员 宋学敏

  小田25岁,是田先生夫妇的独女。她的爷爷、奶奶在老宅动迁后获得了位于宝山区的一套房屋。在小田16岁时,房屋变更登记为田先生夫妇和小田三人共同共有。爷爷去世后,房屋由奶奶一个人居住至今。2021年,小田因留学、择业等问题和父母发生矛盾,开始离家在外租房生活。小田想要分割共有的房屋,但父母拒绝出售或者将小田在房屋中的份额买下,于是,小田将父母诉至法院。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驳回了原告小田的全部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小田不服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庭审中,被告田先生夫妇辩称,近年来,他们一直在帮助小田偿还各种借款、支付各种费用共计50余万元。他们还为小田积极联系留学学校,但小田因不满意学校排名等问题拒绝,目前夫妻二人也无力支付取得房屋后的折价款,因此不同意小田的诉请。无论是为了扩大眼界提升自我,还是为了逆天改命换个活法,想要出国留学本来无可厚非,不过,还是要结合自身的条件和家庭财力做出适当的选择。然而,小田不顾父母的感受和困难,先是离家在外租房生活,后又打起了分房拿钱的主意,全然不顾奶奶还住在里面。而她的盘算是让奶奶搬出来,和自己的父母住一起,她要把房子卖掉然后出国走人。满满的金钱算计,活脱脱透出一个自私自利的巨婴形象。在精心设计的想法被父母拒绝后,于是,她一纸诉状将自己亲生父母告上法庭,请求分割上述房屋,判决该房屋归田先生夫妇所有,由田先生夫妇共同向小田支付房屋价值三分之一的折价款。广大网友纷纷表示活久见。“父母辛辛苦苦把她养那么大,结果却换来起诉,这果然是白眼狼啊。”“这闺女啃老还啃得理直气壮,若是让她留学,恐怕又是一个无底洞。”“父母有养育孩子的义务,但是出国留学并不在范畴内,这个只能量力而为,孩子也不该提过分的要求啊。”还有网友质疑这也能打官司,认为法院根本不该理这茬。

  其实,从法律角度来看,小田是有权利打官司的,当然,法理上是否认可是两码事。上海宝山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规定,本案房屋目前不存在分割的约定或者法定情形。首先,原被告取得本案房屋后权利登记情况为共同共有,三人的家庭身份关系并未发生变化,本案不符合共有基础丧失的情形。其次,小田以留学、生活等为由要求分割房屋并无充分证据证明,且即使理由客观存在,也不属于共有物分割的重大理由。最后,房屋原产权人奶奶仍实际居住在内,原被告双方曾约定等到奶奶“百年”后才涉及房屋出售问题。目前双方当事人都表示无力支付对方折价款,因此本案房屋目前亦不宜进行分割。

  家和万事兴。父母应尊重子女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子女应当尊重和善待父母。父母和子女之间需要相互理解、尊重和沟通。如果缺乏有效的沟通和理解,就很容易产生矛盾和纠纷。案件尘埃落定,但愿小田能够明白其中的法理与情理。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版权说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所属10报2刊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保护。所有关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及其子报子刊内容产品的数字化应用,包括但不限于稿件签约、网络发布、转稿等业务,均需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商谈,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有互换稿件协议的网站,在转载数字报纸稿件时注明“来源-天津日报报业集团-XX报”和作者姓名,未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有协议的网站,谢绝转稿,违者必究。
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法律事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