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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 全市市级管理示范店78家 区级管理示范店168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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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3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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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 全市市级管理示范店78家 区级管理示范店1686家
全力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张艳 通讯员 李彦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2023年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列入天津市2023年20项民心工程。记者从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了解到,市场监管委及时动员部署,在推进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工作中细化任务,严格标准,多方位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按照《天津市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实施办法》,符合规定条件并经认定的,以销售食品为主的超市、商场、食杂店,批发经营者,市场内经营者,销售特殊食品的药店等各类食品销售主体,都可以成为“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落实落地民心工程,开展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是引导食品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强化自律的一种有效方式。这样的店在良好的机制下发挥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影响和带动更多的食品经营者自觉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促进食品市场道德诚信体系建设,保障了食品安全,就保障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据了解,天津市市场监管委自2013年就已经开展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的建设工作,至今已经十年了,其中2013—2017年连续5年将这项工作纳入天津市20项民心工程,2019年、2022年再次纳入天津市20项民心工程。截至目前,全市现有市级管理示范店78家,区级管理示范店1686家,具有了较好的创建基础,销售者参与创建的积极性越来越高,市民的关注度进一步提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细化建设任务

  今年落实民心工程,加大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力度,市场监管委本着“广泛动员、精益求精、提升规范、示范带动”的原则,坚持自愿、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成熟一家,发展一家,宁缺毋滥,新建市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30家,新建区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1100家,并结合各区的实际,细化了具体的示范店建设任务。

  严格建设标准

  依据《天津市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实施办法》,严格建设标准和认定程序,由市市场监管委、区市场监管局分级实施。经申请(推荐)、实地核查、审核认定、公开公示、公告颁证五个环节进行认定,符合区级管理示范店条件,且被认定为区级管理示范店,满一年以上的,可以申报市级管理示范店。对获得认定的管理示范店实行每两年一复查的动态管理机制,不再符合建设标准的,依规取消称号,确保认定的管理示范店质量,经得起考验,让群众满意。

  制定建设规划

  在天津市2023年20项民心工程动员部署会期间,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制发了《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做好2023年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工作的通知》,召开了动员部署会,强调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有效举措,确保见行见效,按时高质“交账”。并确定了具体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今年管理示范店建设分为三个阶段,其中,二季度是宣传动员阶段,三季度是重点培养阶段,四季度是集中认定阶段。

  加强舆论宣传

  为了更好地提高企业和消费者参与积极性,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和各区局一直在加大管理示范店的宣传力度,多形式、多媒体介绍管理示范店建设活动,食品经营者参与度和社会公众知晓度都在提高。

  开展培训活动

  目前,全市累计开展培训6737人次,开展现场咨询宣传活动299场次,上门入店进行定向指导3315次,确定区级管理示范店培养对象1365户,按照《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做好2023年市级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核查认定阶段工作的通知》要求,已完成31户市级管理示范店候选单位认定阶段的实地核查。

  现场 溯源一清二楚 安全有保障

  麦德龙天津滨海新区商场就是一家市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近日,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来到店里进行检查指导。在肉类食品区,每个商品上都贴有一个二维码,这是商品安全可追溯码,顾客通过扫描二维码,可以获取这个商品从生产到后期包装,以及全程运输的相关信息,包括是哪个供应商、在全程冷链中是怎样进行包装的,以及最后怎么送到商场,都可以通过这个码来看到,确保顾客购买的食品安全有保障。工作人员介绍,超市内的有机蔬菜、鸡蛋也实现了全程可追溯。此外,超市根据不同食品分区设置不同的温度。鱼部的环境温度是12℃-16℃,菜这边的温度是12℃-14℃。

  在监管过程中,执法人员采取检查、复查、重点检查、社会监督等方式,持续推动示范店的建设。从食品监管方面,主要查企业进货的源头,看商品品质,以及各种制度的自我落实、进货查验是否严格按照要求,从第一个关口把控好。在后期销售的过程中,是否按照食品相应的储存条件、保存要求、严格执行售卖的标准,都是执法人员的检查重点。

  食品安全案例

  案例1:无证无照经营 标注虚假食品标签 罚14.77万元

  2023年2月23日,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刘某某无照经营、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及标注虚假食品标签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没14.77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2月6日,南开区市场监管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刘某某涉嫌违法经营食品。经查,当事人购进散装汤圆后以每15枚汤圆为1件进行真空密封包装,加贴虚假标签后放入冷柜冷冻保存,再根据网络店铺订单使用泡沫箱封装后进行销售。当事人未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自制标签标注的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标准号、厂址、厂名经核查系虚假信息,涉案货值10111.2元,违法所得6158.64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南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据介绍,当事人无证无照经营食品,无法保证食品安全,通过网络对外销售,违法行为较为隐蔽,自制虚假标签信息,严重误导消费者。

  案例2:饭店经营违反食品安全标准  经营者陈某被限制从业五年

  2023年8月9日,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天津市河东区航泽饭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进行查处,作出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该饭店的经营者陈某限制从业五年。

  2023年5月12日,河东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天津市河东区航泽饭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多种违法行为。经查,当事人存在操作人员服装发帽不齐、擅自改变操作间设备设施布局、未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单独存放在有明确标志的场所等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河东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及相关人员陈某作出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介绍,这起案件中,当事人法治观念淡薄,相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诸多食品安全隐患。

  案例3:虚假描述海参功效 罚款7900元

  2023年5月9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依法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香山家和伟哥海产品经营部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79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4月12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对一国际会议中心酒店举办的展会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吴中区香山家和伟哥海产品经营部涉嫌发布虚假广告。经查,2023年4月10日,当事人参加位于天津的某展会,在展会现场展示和销售“康品辽渤参(分装)”海参产品。当事人在其展台设置广告灯牌进行广告宣传,灯牌上的广告内容包含“伟哥五谷海参的价值……海参,味甘咸,补肾,益精髓,摄小便,壮阳疗萎其性温补,海参具有提高记忆力、延缓衰老,并且能够延缓动脉硬化以及抗肿瘤的作用”等内容,且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内容相关证据材料。上述广告费用为1980元,内容均由当事人自行制作并发布。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所指的违法情形,市市场监管委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参展企业为售卖经营的海参产品,在展会上利用灯牌发布广告,对产品功效作出虚假描述,严重影响了消费者对该产品的认知,进而诱导消费者的采购意愿。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天津市民心工程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市、区两级示范店建设中坚持统筹安排,整体协调推进,广泛宣传发动,按程序完成管理示范店认定工作,严格把关,确保“示范店”创建质量,切实保证“民心工程”效果。充分发挥示范店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让群众看到更多变化,得到更多实惠,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

  新报记者 张艳 通讯员 李彦

  图片由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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