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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1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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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睛之笔
以良法善治赋能天津营商环境治理现代化
宋林霖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更是城市治理现代化的核心支撑。天津作为北方重要的现代化大都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将良法善治理念贯穿营商环境建设全过程、各环节,以理念铸魂明方向,以实践筑基强根基,以提质升级激活力,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城市治理现代化注入强劲法治动能,为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贡献天津力量。

  一、理念铸魂 锚定营商环境法治建设方向

  营商环境治理现代化的本质是法治化治理,唯有以先进法治理念为引领,才能确保营商环境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行。天津始终把理念铸魂作为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深悟法治精髓、立足发展定位、紧扣治理目标,为营商环境建设筑牢思想根基、明晰核心导向、确立基本原则。

  深悟法治精髓,筑牢营商环境建设思想根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刻领会“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核心要义,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营商环境建设各领域、全过程,树立“法治立市、法治兴市”发展理念,将依法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治理格局,让法治成为天津营商环境最鲜明的底色、最坚实的支撑。

  立足发展定位,明晰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核心导向。紧扣天津“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锚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目标,将法治营商环境建设与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京津冀协同发展、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紧密结合,确立“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建设思路,聚焦企业急难愁盼,以法治手段破除发展壁垒、规范市场秩序、优化服务供给,推动法治营商环境建设与城市发展战略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紧扣治理目标,确立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基本原则。始终坚持公平公正、便捷高效、开放包容、守正创新原则,保障各类经营主体权利、机会、规则平等,坚决打破市场壁垒;以企业获得感为检验标准,提升政务与法治服务效能;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动制度型开放;在法治框架下推进改革创新,以制度创新破解建设痛点难点,实现法治建设与改革发展有机统一。

  二、实践筑基 夯实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沃土

  理念引领实践,行动铸就成效。天津以系统思维推进法治营商环境建设,从健全制度体系、规范执法实践、深化协同共治三个维度精准发力,将良法善治要求落到实处,让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根基更加坚实。

  健全制度体系,强化营商环境法治支撑。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天津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构建系统完备、务实管用的法治制度体系,聚焦营商环境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等重点领域,出台《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将“放管服”改革成熟经验固化为制度规范;2025年出台优化营商环境21条举措,多维度完善制度供给。制定《天津市专利促进条例》,发挥市、区两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提供专利快速预审服务。严格执行全国统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常态化清理妨碍统一市场的政策措施,从源头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竞争。

  规范执法实践,彰显法治治理力度温度。天津坚持刚柔并济、法理相融,以制度化规范执法行为、以人性化传递法治温度,推动行政执法从“管控型”向“服务型、精准型、规范型”深度转变,让执法既有刚性约束,更有民生温度。2025年年初,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率先制定出台《天津市市场监管系统全面推行服务型执法实施意见》,明确“三个转变”的工作目标,为全市服务型执法落地立规、定标引路;年底再推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减轻处罚三张清单,清晰划定执法裁量标准,从制度层面避免“一刀切”“简单化”执法,以精准化、差异化执法实现“监管有力度、服务有温度”的有机统一,切实增强经营主体的获得感和安全感。

  深化协同共治,凝聚营商建设强大合力。营商环境建设是系统工程,天津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建立“政企同行·有需必应”服务机制,搭建多层次政企沟通渠道,形成闭环服务模式;发挥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桥梁纽带作用,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政策制定、行业自律等工作。强化司法与执法、多部门协同,全市法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作用,过去一年共审结涉人工智能、装备制造等各类知识产权案件4497件,判决赔偿总额超过3.9亿元;制定50项优化营商环境司法举措,审执结股权转让、合同履行等涉企案件41.2万余件;审结商品房买卖、建设工程等案件22708件,与住建等部门共同推动19个楼盘复建交房,以司法力量保障市场秩序、护航民生发展,让协同共治的治理效能充分彰显。

  三、提质升级 激活营商环境治理现代化新动能

  以良法善治赋能营商环境治理现代化,是久久为功的系统工程。面向新发展阶段,天津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锚定城市治理现代化目标,以精准前瞻的制度供给、深度融合的服务赋能、协同联动的区域治理为抓手,持续深化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推动治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聚焦精准前瞻,完善适配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制度供给体系。新质生产力发展需要与时俱进的制度保障,天津要坚持立法与改革同频共振,锚定智能制造、数字经济、绿色低碳等新兴领域发展趋势,加快重点领域专项立法,填补制度空白、完善规则体系,让制度供给走在发展前列。持续深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将审查延伸至政策制定、实施、评估全流程,常态化清理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新兴领域竞争。健全政策实施效果评估机制,组建专业评估团队开展常态化“回头看”,根据发展实际和企业需求动态优化政策,为新质生产力发展营造稳定、公平、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聚焦服务赋能,推动法治服务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营商环境的重要突破口是服务环境,天津应坚持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持续深化“一网通办”“一窗通办”改革,推动更多涉企事项实现“不见面审批”“跨省通办”,压缩办理时限、精简申请材料,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搭建一体化法治政务服务平台,整合政策解读、法治咨询、维权援助、政务办理等资源,实现“一平台受理、全流程服务”,为企业提供精准化、智能化一站式服务。针对中小微企业、外资企业等不同主体个性化需求,深化“律企同行·法护营商”专项行动,推动法治服务向产业链、供应链延伸,组织专业法律服务力量开展精准服务,让企业在便捷高效的服务环境中专注发展、释放活力。

  聚焦协同联动,打造京津冀法治化营商环境共同体。京津冀协同发展是重大国家战略,天津立足功能定位,以法治为纽带深化与京冀两地协作,推动三地营商环境建设理念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深化区域制度规则衔接,推动三地在市场准入、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商事纠纷解决等领域标准统一、规则互通,消除区域营商壁垒。健全跨区域执法司法协同机制,加强三地市场监管、法院等部门协作联动,实现执法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协作、纠纷联合调处,提升跨区域治理效能。推动区域政务服务和法治服务资源共享,扩大京津冀“跨省通办”事项范围,实现法律服务机构互认、维权援助互通,让各类经营主体享受均等化、一体化营商服务,以法治化营商环境协同建设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注入强劲法治动能,携手打造区域高质量发展共同体。

  法润津门,境优业兴。以良法善治赋能营商环境治理现代化,是天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实践,更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必然选择。站在新的发展起点,天津将持续深化良法善治实践,不断完善制度体系、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权益保障、深化协同共治,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打造“近者悦、远者来”的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让法治成为天津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以津沽实践为支点,为中国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以开放包容的法治生态接轨国际,向世界展现中国营商环境的治理效能与发展活力。

  (作者为天津师范大学智库发展研究院研究员、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天津师范大学基地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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