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丽)日前,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贯彻实施《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推进党建引领“阳光物业”小区治理新模式工作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喻云林出席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殷向杰主持会议。副市长谢元对全市推进“阳光物业”小区治理新模式作了部署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清参加。
与会人员分组前往河北区万科城市花园、天江里等小区实地调研,现场察看“阳光物业”小区整体环境与治理成效,详细了解在党建引领下,社区、物业、居民三方联动提升物业管理水平情况。在工作会上,与会人员观看了专题片,河北区委、有关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负责同志和物业服务企业代表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阳光物业”小区治理新模式,以党建引领为政治保证,以信息公开为工作手段,以优化服务为核心目标,以共建共治为源泉动力,实现了“小物业”撬动“大治理”,是我市物业管理领域的创新实践。要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把推进党建引领“阳光物业”新模式作为推动条例深入实施的有力抓手,持续提升物业管理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确保广大群众住得更安心、生活更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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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于重大决策、协商议事等各方面全过程,实现党建引领与物业服务深度融合。要树牢服务理念,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倾听基层呼声、回应群众所盼,不断细化服务内容、提升服务品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要压实法定责任,市、区人大常委会要综合运用各种法定监督方式持续推动有关方面履行法定职责、落实法规要求,切实把该担的责任担起来、把该管的事项管到位。要完善法规制度,着眼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及时制定完善配套措施与工作机制,并适时修改条例,将党建引领“阳光物业”新模式在推进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法规条文。要着力抓好共建共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优势,引领带动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形成各方协同共治、共享幸福生活的良好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