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作为“十五五”开局之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的工作任务,关系到我国未来五年甚至更长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谋划‘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准确把握‘十五五’时期的阶段性要求。”供强需弱、消费不足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明显特征和突出矛盾,扩内需、促消费既是我国动能转换、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动力”和“稳定锚”,也是应对国际国内复杂局面、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将“着力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列为十大工作之首,把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摆在了突出位置,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提振消费的高度重视。激发居民消费内生动力,实现居民消费率明显提高,既需要政策发力,更需要制度保障。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我们强调的扩大内需,并不只是扩大政府公共支出,必须在合理引导消费、储蓄、投资等方面进行有效制度安排。”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在促进低收入群体增收、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完善薪酬和社保制度等方面推出一批务实举措”,为这一制度安排提供了路径。
一、优化收入分配制度,奠定“能消费”基础
消费是收入和财富积累的函数,收入水平和财富状况决定消费能力。充分释放消费潜力、推动消费扩容升级,首先要增加居民收入,优化收入分配格局。主要举措有:提高居民工资性收入,形成常态化工资上涨机制;健全按劳分配要素评价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初次分配在分配环节中的占比,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扩大财产性收入渠道,增加投资收益占比,培育长期健康投资市场,降低资产变现成本;推动财税体制改革,提高个税起征点,实行差异化税率和税收抵扣,推进消费税后移,优化税制结构,提高个人环节税收占比,降低企业增值税等流转税,促进税收对收入增量和财富存量的调节;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通过转移支付、社会保障等手段缩小城乡、地区、行业、单位间贫富差距;促进高质量就业,优化产业结构,创新业态和模式,挖掘培育新职业,转变就业观念,提供全生命周期职业培训,同时建立健全重点人群分享人工智能等科技进步红利机制,奠定居民收入财富基础,为“能消费”提供基础。
二、推进新型城镇化,营造“便消费”场域
人口迁移聚集不但可以摊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成本,还有助于孵化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促进产业融合升级和服务业发展,为消费创造广阔空间和便利条件。科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与居民消费提振之间有着深刻的内在逻辑和互动关系。我国城镇化第一步先解决现有48%的户籍人口和67%常住人口之间约2.5亿人口的基本社会公共服务资格问题,建议除了个别特大城市外,放开户籍限制,全国范围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第二步再将城镇化率从67%提高到接近发达国家的75%—80%。需要强调的是,农民市民化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好农民的“三块地”权益,既要立法确权,又要通过探索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收益渠道。在此基础上,推进超大特大城市治理现代化,加快城市群一体化和都市圈同城化,打造多层次、多功能、差异化、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集约紧凑布局的城镇化体系,发挥县域作为重要载体的增长极作用。消费具有深刻的公共性、社交性和在地性特征,推进新型城镇化有利于营造便利畅通友好的新消费场域。
三、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提升“敢消费”信心
降低以农民工为重点的中低收入群体对未来风险和不确定性的担忧,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等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是提升消费信心、推动消费持续增长的重要动因。建议加大财政支出力度,大幅提高低收入人群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还可划出一部分消费补贴资金注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同时探索将国有金融资本充实到城乡养老保险中,并通过市场化运营实现较高且稳定收益,为城乡居民养老金注入长期资金。同时,增加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国家投入,扩大范围、提高比例、增加力度,推进商业医疗保险改革,提供更丰富、差异化的商业医疗保险产品和服务。此外,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特别是进城农民住房和子女教育问题,既兜底民生保障,也提供消费抓手。建议推动由政府收储部分存量商品房,转化为保障性住房租、售给新市民,推进商办楼宇改保障房,既可稳住民心民生,又可带动装修、家具家电等下游消费;解决进城农民子女教育问题,中央层面要探索推进12年制义务教育,学龄人口净流入地方政府要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推进农民子女通过学籍平等参加当地中考、高考。通过消除居民养老、医疗、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后顾之忧,降低预防性储蓄、提高边际消费倾向,提升居民“敢消费”信心。
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可持续消费”生态
全国统一大市场可有效防范政府干预过多、打破区域分割、缓解信息不对称、促进要素合理配置、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市场效率,有利于从供给和需求两端形成“可持续消费”的基本生态。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应遵循“五统一”“一开放”基本要求,秉持系统思维,从整治当前面临的顽瘴痼疾入手。以健全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质量标准为重点,促进统一市场基础制度建设;以打通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为重点,统一市场基础设施;整治政府采购招标、招商引资乱象,加快修订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和价格法等,强化外部监督,打破以GDP为核心的政绩考核评价机制,统一政府行为尺度;保持政府执法的稳定性、连贯性和可预期性,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制度,规范自由裁量空间,统一市场监管执法;建设全国统一、自由流动、权属明晰的土地、人才、资本、数据、技术、能源要素资源市场。对内开放指促进形成质优价优、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对外开放主要是指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通过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参与制定国际规则,提升我国在全球市场中的话语权和竞争力。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更加丰富、优质、高效的产品和服务,带动消费结构转型、消费环境优化和消费观念升级,构建“可持续消费”生态。
(作者为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天津科技大学基地研究员、天津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