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民群体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重要力量,是城市发展必需的“新鲜血液”,对城市繁荣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动以农业转移人口为主体的新市民群体融入城市发展,增强新市民群体对城市的认同感与归属感,已经成为当前天津城市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文化亲民:提升文化形象,增强对新市民的吸引力
文化亲民是指通过文化认同和精神共鸣,吸引新市民群体扎根城市。发展津派文化、弘扬天津精神是提升天津城市文化形象、增强对新市民吸引力的重要举措。新市民群体虽然在生活方式、思想观念上受到城市文明的熏陶,但与城市仍存在较强的疏离感,渴望在城市获得文化和精神上的共鸣。我们要以习近平总书记“以文化人、以文惠民、以文润城、以文兴业”重要指示为指导,打造海纳百川、锐意进取的天津文化与天津精神,增强新市民群体的归属感与认同感。应该与时俱进、吐故纳新,汇聚各类文化元素于津派文化之中,使不同地域的文化在天津聚集共生,使各个地方的新市民都能够在天津找到自己的文化归属,完成对城市的文化认同和精神共鸣。应该进一步丰富包括进取、坚韧、创新、拼搏等新市民精神特质的天津精神话语,共同打造“爱国诚信、务实创新、开放包容”的天津精神,以增强对新市民群体的精神引领力,通过不断培育滋养城市文明,吸引更多的外地人来天津发展。
经济富民:拓宽就业渠道,提高新市民的收入水平
经济富民是指通过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拓宽就业渠道,提高新市民群体的收入水平。新市民群体融入城市发展的前提是能够在天津获得稳定的工作岗位。要让新市民群体认识到,只要愿意付出努力,就可以在天津“立得下脚,扎得下根”,这样才能吸引更多的外地人到天津生活发展。中小微民营企业是吸纳新市民就业的重要载体。大力发展中小微民营企业,为中小微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可以消除新市民群体的就业焦虑,使其安心融入城市发展。做好创业就业金融保障,是拓宽就业渠道的重要举措。通过出台诸如提升金融机构对新市民群体的金融服务水平等措施,多方面助力新市民群体提高收入水平,增强他们在天津的物质生活获得感。技能培训是提升新市民群体就业率的关键路径。加强新市民群体的劳动技能培训,可以使新市民整体素质得到提升,增强他们在城市就业的竞争力。天津市已经在为新市民群体就业创造更多便利条件方面做了许多努力,今后应该继续建设就业驿站等基础设施,为新市民群体提供更多高效便捷精准的社区就业服务。
保障护民:优化社保体系,提升新市民的保障水平
社会保障体系是新市民群体融入城市的基础支撑。随着新市民群体规模的不断扩大,社会保障政策应该更加注重保障这一群体的权益。通过加快完善天津市社会保障体系,使新市民也可以享受同等的医保、生育、养老、失业、工伤等方面的保险。推动社保关系跨区域转移接续以实现社保全国统筹,是便利新市民群体的重要举措。应该尽快完善全国范围的社保转移政策,以方便新市民的社保转移。优化新市民群体的社会保障水平,必须提高新市民群体的社会保险覆盖率。为此要督促各类企业依法为确立劳动关系的新市民缴纳社会保险,鼓励和引导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市民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以解决新市民群体的后顾之忧。住房问题是新市民群体融入城市的重要障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为解决新市民群体的住房问题提供了政策指引。应该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力度,探索多元化房屋租赁供给为主、便利新市民购买为辅的模式,更好地解决新市民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使新市民群体居者有其屋。
治理聚民:强化城市治理,改善新市民的生活品质
新市民能否融入城市,社会治理是关键因素。新市民群体给城市发展带来活力的同时,也给城市社会治理带来压力。改善社区治理、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显得尤为重要。社区是新市民的聚居地,基层社区是社会治理的终端和“最后一公里”。新市民群体由于外来的身份,虽然在天津拥有合法的居所,但在社区治理中参与度较低,社区归属感较差,难以有效融入社区。应该完善基层社区治理,把新市民纳入基层治理体系当中,鼓励支持引导新市民参与社区活动,建立新老市民融合共治的治理机制,这样才能消除社区治理中的身份隔阂,提升新市民群体的归属感和获得感。优化公共服务,改善新市民群体的生活品质也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要以解决新市民落户、子女入学等问题为主要抓手,吸引更多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农民工成为天津市发展的一分子。户籍制度改革是推动农民工市民化的关键一环,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完善居住证制度改革,优化积分落户服务,使新市民尽快转变身份融入城市。应该大力保障新市民群体子女入学权益,优化教育资源布局,加快办好一批条件较优、质量较高、群众满意的“家门口”新优质学校,满足天津市新市民群体子女的入学需求。
(作者为天津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副院长,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天津理工大学基地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