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牙河是天津市一级河道,担负着重要的行洪功能。然而,子牙河左堤杨柳青镇界内,数千平方米的养鱼池存在于拓宽后的河道内,与河道平行共存多年。
记者1月3日在现场看到,子牙河大桥西侧子牙河左堤的一段被拓宽后,形成五个长方形的水池,水池之间有围埝,与子牙河水之间部分有围埝,部分相通。
一位居住在附近的市民说,这几个水池原来就是当地人养鱼用的鱼池,2023年洪水把养鱼池给冲了,但池内仍然有鱼。
河边有天津市水务局设立的警示牌,上面有“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损毁水利工程建筑物、禁止挖筑池塘”等字样。
记者现场联系天津市水务局,行政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并联系西青区水务局了解情况后回复说,现场河道管理范围内被拓宽的部分,曾经为当地某养殖公司非法养殖(淡水鱼)使用,西青区水务行政执法部门在河道“四乱”治理过程中,将其列入治理台账,且已经处理完毕,并将被非法占用的河道收归水务部门管理。现场的鱼池虽然还没有全部清理完成,但是鱼池的围埝已经被扒开,与河道相通,不具备养鱼池的功能,不能再从事养殖了。
据了解,河道“四乱”指在江河水域、堤岸滩地、行洪区、堤防及护堤地等江河水域和江河两岸河道管理范围内,危及行洪安全、影响河湖健康生命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现象。其中“乱占”包括未依法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私自围垦(拓宽)河道的行为。私自拓宽河道会改变河道的自然形态,可能导致河道行洪不畅,增加洪水泛滥的风险。
至于被拓宽的河道是否应当恢复原状并维修加固,工作人员表示水务行政执法部门只负责治理非法养殖、侵占堤防等违法行为,至于河道堤防的设计维修,市水务局会在东淀蓄滞洪区提升改造项目中一并考虑。
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未拆除干净的纵横围埝是否可能影响水势稳定?未恢复加固的护坡和堤坝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就这些问题,记者再次联系市水务局追问。工作人员表示,再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