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雷风雨)我市今冬供暖缴费截止时间即将来临,市城市管理委昨天发布提示,市民需特别注意,若逾期未缴费,不仅会影响正常供暖,还需支付违约金。
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和《天津市采暖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用热户须在12月31日前全额缴纳供暖费。逾期未缴者,将按照供用热合同约定,每日支付供暖费的2‰作为违约金。
据市城市管理委供热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今冬供暖缴费途径多样,市民可前往所在小区的供热站或供热服务营业厅办理,也可拨打供热服务热线,咨询网络缴费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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