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廖晨霞)12月25日,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国田及相关负责人做客由市政府办公厅、市网信办、天津海河传媒中心共同推出的《公仆走进直播间》特别策划“向群众汇报——2024委办局长年终访谈”,聚焦医保参保待遇标准,回应市民关切。
“按照国家要求,我们正在推动出台健全我市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的若干措施,以进一步强化共济理念,推进全民参保。”李国田透露,“该措施将完善居民医保激励、约束机制,也就是对连续参保和基金零报销人员提高大病保险封顶线,对未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待遇等待期,以期更好地引导群众及时参保、连续参保。”
据介绍,即将出台的“健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若干措施”,从制度安排上,建立了“两个激励”机制和“两个约束”机制,其中“两个激励”机制包括“连续参保激励”和“基金零报销激励”。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负责人林桂清解释:“在‘连续参保激励’方面,主要是通过提高门诊和大病保险封顶线来实现:即对于连续参保满4年的居民,门诊封顶线提高1000元,达到5000元;连续参保满4年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的,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封顶线1000元。如果断保之后再次参保的,连续参保年数都要重新计算,门诊的激励额度取消,但前期积累连续参保激励额度继续保留。”
在“基金零报销激励”方面,主要通过提高大病保险封顶线来实现:对于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封顶线1000元,发生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并使用到零报销激励的额度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这两个激励可同时实施,但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林桂清介绍。
“若干措施”建立的“两个约束”机制,包括“大病保险待遇约束”和“待遇等待期约束”。在“大病保险待遇约束”方面,对于断保人员再参保缴费的,每断保1年的,降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封顶线1000元。在“待遇等待期约束”方面,主要是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等待期3个月(比如在2025年2月份缴费的要在5月份才能享受医保待遇);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待遇等待期约束机制不包括新生儿、我市新认定的困难人员等特殊群体。
近年来,我市实现了医保药品目录的常态化、动态化调整,一大批新药、好药以合理的价格水平被纳入目录范围,惠及参保群众。2024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共新增91种药品,涉及肿瘤用药、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罕见病用药、中成药等领域用药。同时,调出43种临床已替代或长期未生产供应的药品。
本次调整后,目录内药品总数达到3159种,其中,西药1765种、中成药1394种,肿瘤、慢性病、罕见病、儿童用药等领域的保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在今年谈判/竞价环节,共有117种目录外药品参加,其中89种谈判/竞价成功,成功率76%、平均降价63%,叠加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因素,患者负担将进一步减轻。”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负责人韩丽娜介绍,最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2025年1月1日起在我市落地执行。
人口问题是国之大者,实施积极的生育保险政策是题中之义。让孩子健康成长,也是每个父母的内心渴望。
“我市实施了新修订的《天津市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一方面扩大了参保范围,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职工生育保险。截至目前,我市53.6万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了职工生育保险。另一方面提高了待遇水平。将产前检查费支付限额由1100元提高至2300元;将自然人工干预分娩、剖宫产不伴其他手术定额支付标准由3800元分别提高至9000元、10000元。”李国田介绍,今年1至11月,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累计发放16.22亿元;生育医疗费报销合计达146.01万人次,报销金额合计5.43亿元,减轻了生育费用负担。“同时,规范了我市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12项,自今年11月15日起,将‘取卵术、精子优选处理’等8项适宜的辅助生殖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参保人员在符合条件的辅助生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有关费用纳入门诊报销,减轻了参保群众费用负担。”他说。
市医保中心负责人蔡若莙还介绍了今年我市加快完善生育相关“一件事”服务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