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市教委、市科技局等12部门印发《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通过协同创新、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等方式,深入推进产业、政策和研发深度融合,营造良好创新生态、产业发展生态和安全生态,支持我市创新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保证创新药高水平安全,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
《通知》聚焦创新药基础研发、临床试验、审评审批、中药孵育转化、质量管理等环节,统筹发展与安全,提出4方面16条政策举措,全链条给予政策支持。
一是创新药研发再加速。建立药学研究技术指南,加快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建设,支持研究型病房建设和伦理审查互认,跑出创新研发“加速度”。
二是审评审批再提升。争取创新药国家注册审评试点政策,提升创新药注册前置服务和注册检验服务能力,做好审评审批“陪跑员”。
三是推动中药再创新。发挥天津市中药传承创新发展专家委员会作用,支持建立中药传承创新转化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中药领域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促进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向中药新药转化,助力中药“焕新光”。
四是创新药安全再筑牢。紧盯关键环节和关键产品,强化风险管控和源头管理,对药物临床试验、药品委托生产等环节和疫苗、细胞治疗药品等高风险产品加强监管,保障安全水平“上新高”。
《通知》要求各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协同联动,推动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创新,破解创新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瓶颈,同时要做好政策解读和跟踪服务,确保政策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