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妨害药品管理案件。王阿姨在商场门口被发传单的李某吸引,不料想,物美价廉的体验项目原是陷阱。
经审查发现,李某在不具备经营资质的情况下,租用医疗美容机构的场地,组织他人开展医疗美容经营,期间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从非正规渠道购进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的注射用A型肉毒杆菌霉素50瓶,通过医美项目销售并提供注射服务,截至案发,已卖给消费者17瓶,非法获利1万元。
和平区检察院认为,应当以妨害药品管理罪追究李某等四人的刑事责任,提起公诉的同时,还向法院提请公益诉讼。最终法院判处李某等人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附带民事赔偿金32640元。 通讯员 张惠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