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和平区检察院办理一起话务引流类诈骗案。
被告人于某与上游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预谋后,租赁房屋作为办公场所,购买多部手机及非中国内地通讯运营商电话卡(非实名认证),通过发布高薪聘请信息,先后招聘了徐某、薛某、张某等人冒充网络贷款平台及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拨打上游犯罪嫌疑人提供的电话号码,使用既定话术,诱使对方添加上游制定的“贷款专员”微信,为上游实施诈骗提供帮助,依照成功添加微信人数获取相应提成。截至案发前,于某招聘的话务员团队拨打诈骗电话共计4万余人次,累计诈骗金额20余万元。
和平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于某、薛某、徐某、张某等人,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经依法审理,法院分别对被告人判处6个月至5年的有期徒刑。 通讯员 张惠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