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咸阳北路街道和咸阳北路派出所对绥中社区两名见义勇为市民魏云和张胜利进行表彰并颁发证书奖章,树立榜样力量,弘扬社会新风正气。
仪式现场,咸阳北路派出所相关负责同志宣读了见义勇为确认决定书,街道办事处主任及派出所负责同志对两名见义勇为市民所表现出的勇敢果断和高尚品质给予表彰,颁发了见义勇为人员证书。
说起见义勇为经过,众人仍感到一阵后怕。在2023年12月14日的下午,一辆停放在咸阳北路街道绥中楼小区的电动车突然自燃起火,大火借着风势越来越猛,眼看就要蔓延到周边,危及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这时恰巧魏云和张胜利从旁经过,见此情景,他们赶忙拨打119火警电话,同时迅速找来楼道内的灭火器,不顾安危,顶着阵阵浓烟和热浪,第一时间进行灭火,及时有效控制了火势,保护了小区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街道办事处主任表示,见义勇为不仅是个人的英勇行为,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魏云和张胜利两位居民在关键时刻热心仗义、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传递了社会正能量。
咸阳北路街道将借助此次表彰会,倡导广大居民群众向榜样学习,弘扬社会正气,营造积极向善的良好氛围。同时,将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掘本土好人,礼遇身边好人,光大“好人精神”,让“好人之花”越开越艳,让文明新风吹到辖区每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