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刘女士购买了一款实木穿衣镜,发现照人有点歪,她要求退货退款,可商家却称镜子没有质量问题,只答应维修。
日前,刘女士在滨海新区汉沽美汇装饰城家百利家具店购买了一面特惠的实木穿衣镜,价格为3000元。货物到家时,由她的母亲收货,母亲眼睛不好,没当场看出问题。等她回家后,发现这个穿衣镜照人是歪的。她认为穿衣镜存在质量问题,找到商家要求退货退款,可商家却只同意维修。
刘女士将此事投诉到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汉沽街市场监督管理所的工作人员调查后找到商家,商家认为镜子没有问题,而且镜子是特惠商品,不同意退货退款。工作人员仔细查看了这面实木穿衣镜,发现近距离照,镜像没有异样,可远距离时镜像确实有所变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经过多次调解,商家最终同意退货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