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廖晨霞)近日,市人社局等八部门出台《天津市工伤预防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了工伤预防项目立项评估、检查监督及验收,细化评估准入条件及验收量化考核指标,强化实施过程监督管理。
《办法》健全了工作机制。确定了工伤预防费列支范围和使用标准,规范了申报实施。确定了项目申报主体,突出工伤风险较大的重点行业企业和岗位人员,鼓励面向中小微企业和全社会开展工伤预防项目,扩大工伤预防受众范围。明确了工伤预防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细节和重点,引入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情况评估监督机制,提升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效果。
《办法》对监督内容做了细化。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督提出明确要求,分层次列举了培训项目各种违规情形以及对应的处罚规定,与项目支付费用直接挂钩。同时对工伤预防专家、工伤预防服务机构保密和回避原则作出规定,助推工伤预防项目品质提升。同时,强化了评审验收,规范了市、区两级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的评估审议流程,明确工伤预防项目评估立项的标准,细化了评估验收的具体内容和条件,对存在问题情况,规定了扣减工伤预防费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