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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0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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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十项禁令”
王睿

  本报讯(记者 王睿)记者昨日从市应急管理局获悉,在总结近年工贸行业事故基础上,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聚焦劳动防护用品穿戴、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等10方面,制定出台《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十项禁令”》,采取有力措施,提升我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水平。

  “十项禁令”包括严禁未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进入作业现场、严禁未经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人员从事特种作业、严禁未经风险辨识或存在事故隐患情况下冒险作业、严禁使用未经检测或有缺陷的设备设施、严禁接触未采取安全措施且运转的设备设施和物件、严禁未挂操作牌进行设备设施停机检维修作业、严禁未经许可和未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危险作业、严禁未经联系确认情况下停送能源介质或启(停)设备、严禁关闭取消设备设施报警联锁及安全防护设施、严禁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的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现场作业。

  记者了解到,各区应急管理局督促企业学习掌握并张贴“十项禁令”内容,让“十项禁令”在员工的目光所及之处,使作业人员广泛了解相关要求,时刻对照、规范自身行为,根植于脑、熟知于心、落实于行,形成良好的作业习惯。各有关企业对照“十项禁令”内容,制定培训计划和方案,开展教育培训,使作业人员认清遵守“十项禁令”的必要性,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不安全行为发生,提高员工安全潜意识,确保现场安全生产;同时发挥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的监督管理作用,紧盯现场作业环节,及时指出作业风险和员工的不安全行为,解决违规作业、违章指挥等突出问题。

  市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不定期选取企业开展督导、抽查,发现存在组织推进不力、工作进展缓慢,企业员工不了解、不掌握等情况,要追究企业责任,并且对负有管辖权的应急管理部门进行约谈通报;此外强化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监管和服务指导,从根源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确保我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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