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我市“十项行动”部署要求,助力天津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持续打造“放心消费在天津”品牌,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30周年纪念活动,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市市场监管委作为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牵头部门,召集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住建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等16家成员单位召开市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组织各成员单位聚焦工作职责,共同谋划、协同配合、广泛参与,联合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优化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乐享高品质消费。
会上,市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副召集人,市市场监管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罗中棠就充分发挥市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向各成员单位提出要求:一是提高重视程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要坚持“人民至上”,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和法定职责,回应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所呼所求。二是加大工作力度。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仍面临诸多难点痛点,要认真研究、拿出对策、精准应对,进一步优化消费维权形势,尽最大努力满足消费者合法需求。三是发挥职能作用。要做好宣传、营造声势、积极普法,让消费者切身感受到服务温度。四是工作关口前移。针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要做到事前谋划、未雨绸缪,对可能发生的舆情问题做好预判,主动进位,积极担当。五是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协同配合,遇到难题时要互帮互助、联合行动,共同推动解决问题;市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进一步完善矛盾化解机制、督办机制和通报机制,做好联席会议的统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