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韩雯)日前,市民政局等15部门联合印发《天津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过实施精神素养提升、监护提质、精准帮扶、安全防护、固本强基“五大行动”,给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一个温馨的港湾。
《方案》明确目标,到2026年,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精神素养明显提升,监护体系更加健全,安全防护水平显著加强,以儿童需求为导向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更加精准高效,支持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基层基础更加坚实,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氛围更加浓厚,关爱服务高质量发展态势持续巩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得到更加充分、有效的保障。
实现目标的路径是实施“五大行动”共计18项重点任务,包括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强化监护职责落实;完善委托照护制度;加强监护干预工作;强化政府兜底监护;开展摸底走访建档;强化救助保障服务;提升教育帮扶能力;开展生活关爱服务;开展源头帮扶服务;加强安全教育引导;加强安全风险防范;加强网络保护工作;加强儿童主任队伍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加强数字化建设等。
“在《方案》中,我们强化了一些关爱保护机制,给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健康成长提供更多保障。”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例如,建设市级学生心理中心和学校家庭教育中心、区级心理中心、校级心理中心三级专业机构网络,中小学100%配备专兼职心理教师,合力守护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在校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村(居)民委员会加强对家庭监护的督促指导,教育引导父母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发现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侵犯儿童合法权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区级民政部门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定期走访制度,儿童主任至少每个月联系一次,每3个月入户走访一次,对父母双方或一方存在严重身体或智力残疾、儿童自身存在身体或智力残疾、有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儿童主任要加大走访频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积极协调解决问题。每个村(社区)择优选任至少一名儿童主任,对于辖区内常住儿童数量较多或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总人数超过30人的村(社区),根据实际需要增配儿童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