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文体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回到首页 | 标题导航
2024年01月24日 星期三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来自全国的718篇(部)作品参评
“东丽杯”梁斌小说评选揭晓
张帆

  本报讯(记者 张帆)近日,由市文化和旅游局、东丽区人民政府主办,市群众艺术馆、东丽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承办的第三十二届“东丽杯”梁斌小说评选揭晓。

  “东丽杯”群众文学评选活动作为国家首批公共文化服务示范项目已连续举办多年,是全国群众文化活动的知名品牌。本次评选在《天津日报》、津云等媒体发布征稿信息,并通过全国文化(群艺)馆系统征集作品,吸引了来自全国10余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作者的热情响应,还有来自壮族、回族、满族、藏族、土家族等多个少数民族作家参与,活动共征集作品718篇(部)。

  本次评选活动共分初评、中评、决评三轮进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最终共评选出东丽文学大奖1名;新人新作奖10名;长篇小说、中篇小说分别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8名;短篇小说和小小说分别评出一等奖4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20名。

  本次评选活动呈现三个显著特点。一是覆盖面广。评选活动得到了各级文化(群艺)馆的积极支持,并有多个少数民族的作家参与,不但为群众文学提供了多元优秀文本,更促进了各民族文化的融合。二是作品质量高。本次评选恢复了等级奖项,并设“东丽文学大奖”。参赛作品中,有多篇发表在《人民文学》《十月》《收获》《长江文艺》《小说月报》等大型文学刊物上。越来越多的文学创作骨干,通过“东丽杯”平台显现出来,成为地区领军人物,为全国群众文学发展注入活力。三是激励作用显著。本届评选活动,未成年人组别作品数量相比去年增加了1/3,且作品创意丰富、笔法生动,整体水平大幅提升,在扶持未成年人创作,促进未成年人成长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版权说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所属10报2刊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保护。所有关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及其子报子刊内容产品的数字化应用,包括但不限于稿件签约、网络发布、转稿等业务,均需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商谈,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有互换稿件协议的网站,在转载数字报纸稿件时注明“来源-天津日报报业集团-XX报”和作者姓名,未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有协议的网站,谢绝转稿,违者必究。
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法律事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