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新河西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河西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
政协河西区十五届三次会议开幕~~~
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扩大)会议
暨法治建设专题述法会召开~~~
河西区委书记专题会召开~~~
持续深化双拥共建工作成果~~~
回到首页 | 标题导航
2024年01月18日 星期四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政协河西区十五届三次会议开幕
以高质量履职服务河西高质量发展(图)
通讯员 岳志欣 佟玉峰 摄
佟玉峰 摄

  1月16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河西区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天津礼堂开幕。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听取和审议政协河西区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列席河西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讨论河西区《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其他有关报告;补选区十五届政协副主席。

  开幕式上,中共河西区委向大会的胜利召开表示热烈祝贺,指出,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一年来,河西区深入落实我市“十项行动”,研究制定“1+10”实施方案,推动全区上下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向着建设经济强区、打造品质之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核心区的目标扎实迈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全区上下广大干部群众的拼搏奋斗,更凝结着广大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的心血智慧。

  大会指出,一年来,全区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切实做到人民政协为人民,为全区各项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大会指出,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河西区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核心区的关键一年,也是人民政协成立75周年。实现发展目标,需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汇聚一切积极力量,全区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责任在肩、使命光荣。一定要把政协工作放到全区工作大局中来认识,深刻把握新时代人民政协性质定位,牢记政治责任,发挥优势作用,为建设经济强区、打造品质之城贡献政协智慧和力量。

  大会要求,区政协和广大政协委员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政协工作前进方向,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持续巩固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围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深入协商、集中议政,强化监督、助推落实,为全区事业发展贡献政协智慧力量。要以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为根本,牢牢把握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的性质定位,持续汇聚党派团体、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的合力,不断巩固各方团结、凝聚各方智慧、发挥各方优势。要持续推进履职能力建设,强化思路理念创新,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加强专门委员会建设,推进政协履职提质增效,不断开创新时代政协工作新局面。

  区十五届政协常委会向大会作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指出,过去的一年,在中共河西区委坚强领导下,区十五届政协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自觉把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扣我市“十项行动”和河西区“1+10”实施方案,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政治协商聚焦大事,民主监督紧盯难事,参政议政关注实事,凝聚共识同心干事,以高质量履职为建设经济强区、打造品质之城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报告指出,2024年,区政协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按照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区委十二届八次全会暨区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更好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以高质量履职服务河西高质量发展,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核心区的新征程中,展现政协担当、彰显政协作为。

  区十五届政协常委会向大会作提案工作报告。报告指出,2023年,区政协紧扣我市“十项行动”、河西区“1+10”实施方案和群众关心的现实问题,深入开展调研,积极通过提案履行职能,提交提案171件,经审查立案156件,已经全部办复完毕,满意率100%。2024年将着力提高提案工作质量,充分发挥提案载体作用,不断开创提案工作新局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版权说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所属10报2刊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保护。所有关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及其子报子刊内容产品的数字化应用,包括但不限于稿件签约、网络发布、转稿等业务,均需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商谈,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有互换稿件协议的网站,在转载数字报纸稿件时注明“来源-天津日报报业集团-XX报”和作者姓名,未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有协议的网站,谢绝转稿,违者必究。
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法律事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