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雯婧)从下周开始,我市中小学生将陆续迎来寒假生活。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保障家长和孩子的合法权益,让孩子度过一个健康、快乐的寒假,近日,市教委就校外培训相关事宜发布提示,家长应树立科学教育理念,为孩子理性选择培训机构,“抵制毫无意义的‘内卷’,从你我做起”。
市教委提示,家长要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选择校外培训机构要以孩子的兴趣爱好、成长规律和现实需求为出发点,寒假期间应鼓励孩子多参加体育锻炼和社会实践活动,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不要被一些网络平台的“提醒”“警告”所制造的教育焦虑影响,给孩子造成过重的学业负担。
寒假期间,家长和学生如确有非学科类培训需求,请做到“三个查看”。一是查看办学资质,培训机构是否在其场所内悬挂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等资质证件;二是查看教师资质,从事校外培训的教师必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资质能力证明,并按规定在培训场所公示栏进行公示;三是查看培训范围,培训机构开展的培训项目必须在审批、登记的许可范围之内。为了方便广大家长,教育部开通了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家长可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查询具体的机构信息。
在支付培训费用前,家长要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2021年修订版),特别要关注涉及培训内容和费用的条款,要明确约定退费情形、退费时限、退费方式,同时索取正规发票并妥善保管。
支付培训费用时,不要支付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非学科类培训一次支付不超过5000元限额的费用,避免退费纠纷和“卷钱跑路”风险。同时,要警惕以“充值赠送”等方式诱导超时段、超限额收费。要注意交费安全,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支付培训费用,切勿通过转账或现金等方式将培训费用支付给除预收费资金监管账户以外的任何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