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津门策论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回到首页 | 标题导航
2024年01月08日 星期一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以“农”情服务 书写科技金融这篇大文章
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钱宏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的召开为下一阶段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明确提出:“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科技金融作为五篇大文章之首充分说明金融服务科技助力产业升级的重要性,充分体现党中央对科技金融发展的殷切期待,为科技金融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引与政策支持。

  ● 发展科技金融具有重大战略和现实意义

  科技金融关乎国计民生、关系未来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科技金融要迎难而上、聚焦重点,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近日人民银行等四部门联合召开科技金融工作交流推进会,指出要把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科技创新。由此可见,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战略意义凸显。

  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是使命担当,也是必然选择。当前,天津市大力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着力打造自主创新的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的主要策源地,建设科技创新高地。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高端制造业贷款、“专精特新”企业贷款、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等持续保持较高增速,科技型企业信贷融资便利性不断提升。作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农业银行天津市分行应深刻领会做好科技金融工作的重大意义,顺应经济发展之变,适应科技创新之需,探索更为行之有效的科技金融服务模式,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打造专业服务团队,精准助力科技、产业发展,在助力天津打造科技创新高地的过程中展现金融力量、金融智慧、金融担当。

  ● 助力天津打造科技创新高地

  农业银行天津市分行始终将科技金融服务作为全行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性业务,积极响应天津市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科教兴市、人才强市要求,推动产教融合、科技融汇,加大科技金融服务力度。截至2023年11月末,科创企业贷款余额225亿元,较年初增加72亿元,增速快于各项贷款37个百分点。

  健全科技金融立体服务体系。制定出台《2023年金融服务科创企业工作实施意见》等方案,从强化源头对接、多维联动服务、提升运作效率等方面系统推进,以高目标引领科技金融服务工作。完善科技金融服务架构,成立工作专班,构建“科创试点中心—科创试点行—科创旗舰店”三级架构,打造41家“科创旗舰店”,成体系开展科技金融服务工作。

  抓实科技创新企业金融服务。作为天津市“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试点金融机构,积极与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目前与近6000家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投放贷款超500亿元。深度融入天开高教科创园建设,出台“十个一”专属金融服务举措,匹配政策、产品、资源,实施减费让利政策,支持天开园高质量发展。截至2023年11月末,为300余家入园企业开户,投放贷款8300万元。

  持续丰富科技金融专属产品。充分利用现有产品制定针对科技型企业的产品手册,满足企业全方位、全周期金融需求;推动“小巨人贷”“科技e贷”等总行研发产品落地上量,推出“津创e贷”“科创积分贷”“创享e贷”等分行创新产品,进一步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产品体系。

  ● 全力做好科技金融这篇大文章

  下一步,农业银行天津市分行将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深度融入天津市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强化科技创新、产业升级金融供给,助力科技、产业双向互动,实现金融服务科技型企业新突破。

  着力找准科技金融发力方向。全面对接天津市产业链及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积极参与构建“四张清单”,持续以“农行速度”“农行态度”“农行温度”,精准服务重点客群、重点领域、重点区位。高标准做好天开园“一核两翼”园区内企业金融服务,发挥园区内网点驻场优势,打造服务科技型企业标杆网点。加力挖掘旗舰店服务潜能,有效服务企业发展。

  着力丰富科技金融产品体系。整合线上线下产品,打造“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科技型企业等专属服务产品线。做实行司联动,发挥农行集团综合化经营优势,协同推进融资、融信、融智,提供全生态金融服务。同时,着力打造既懂金融又懂科技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强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提升科技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版权说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所属10报2刊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保护。所有关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及其子报子刊内容产品的数字化应用,包括但不限于稿件签约、网络发布、转稿等业务,均需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商谈,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有互换稿件协议的网站,在转载数字报纸稿件时注明“来源-天津日报报业集团-XX报”和作者姓名,未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有协议的网站,谢绝转稿,违者必究。
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法律事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