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杭州12月21日电(记者 吴帅帅)12月21日上午,杭州互联网法院组成七人合议庭,对公益诉讼起诉人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诉郭某某、何某某、付某某英烈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公开开庭审理。法院经审理后当庭判令三被告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公益损害赔偿金,用于何克希等英雄烈士的纪念、缅怀、弘扬及保护等社会公益事项。
2023年8月,何克希将军的家属发现,部分短视频自媒体在视频中使用何克希同志的照片,并恶意曲解其形象,相关视频被大量转发。随后,何克希将军家属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反映上述情况。
检察机关调查后发现,2022年10月至2023年7月间,郭某某(账号粉丝量2.8万)、何某某(账号粉丝量356万)、付某某(账号粉丝量约0.5万)通过各自的自媒体账号制作并发布案涉短视频。案涉短视频将何克希同志的照片用作负面历史人物的头像。视频发布后在互联网上被大量传播。
2023年11月30日,西湖区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依法追究郭某某、何某某、付某某的民事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