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丽)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将于2024年1月23日召开,会期4天。会议的建议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天津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天津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天津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相关法规草案;其他事项。